第14部分(2 / 4)

小說:我的回憶 作者:打倒一切

以接受的同情者們去籌集一些。如北大的李辛白先生每月捐助二十

元,俄文教員柏烈偉一次捐助了一百元等。這件事毋需我去操心,我可以專心到各處去發動

工作、如天津、唐山、南口等地的職工運動都由我去接洽,先後發動起來,而專心從事工運

的同志也由於我的影響漸漸增加了。長辛店的職工運動比其他各處進行得更為出色。那間工

人子弟學校成為工人經常會聚的場所。工人們放工以後,三五成群,甚至帶著小孩,來到學

校聽講時事或閱讀報紙,也有唱戲、談天的。

為了工人子弟學校的事,李實忙得不可開交。他態度和藹,又極有耐性,工人們找他問

長問短,要他代寫家信或其他檔案,要他做他們的醫藥顧問,還要他為他們排解家庭中和其

他各種糾紛,他都樂意地照做。工人們還發生爭吵,學校就成了評理的地方。工人們有籍貫

上的幫口的不同,如天津幫、德州幫和本地幫等等,還有職業上的區別,如司機與生火,機

工與學徒,工匠與小工等等;彼此常常發生歧視和職業上的競爭,尤其彼此間債務的糾紛最

多。李實處理這些事情大都是很恰當的,因而獲得工人們廣泛的信任,而這間學校也就成為

他們生活所最需要的地方了。

這間學校最初名為工人子弟學校,附設有一個工人補習晚班。後來工人參加補習的人數

增加起來,因而改名為長辛店勞動補習學校,於一九二一年一月一日舉行成立儀式,表示慶

祝。中共黨員吳汝明參加學校工作,幫助李實擔任教員職務。不久,李實因事他往,吳汝明

便接替了他的全部工作。

我每星期去長辛店時,常到工人住所去訪問,關心他們的生活狀況。他們每天從早上六

點工作到下午六點,除了吃飯和必要的休息時間外,每天至少要工作十小時,有時還要加二

小時到三小時的夜班,兩個星期只有一天的休息。尤其成問題的是工資低微,一個低階的工

匠每月工資九元,學徒還要少得多,至於三十元的月薪,只有工作多年的老工匠才能拿到,

六十元的月薪則是火車司機和少數技工的特別待遇了。他們平均的工資不過是十五六元左

右,這種收入迫使他們把生活水準降得很低。

此外,他們感覺最痛苦的是小雜貨店的剝削,這些小雜貨店都是工廠裡的管工和監工們

開設的。工人們向這些店裡購買日用必需品,而工資要到月底才能發放,所以工人多半按照

改入的比例先向雜貨店賒賬。久而久之,工人每月的工資就都由那些管工與監工們代領去抵

償積欠。欠賬每月尚須加付至少百分之十的月息,本利累積下來,欠賬日益增多,每個工人

都成了雜貨店的債務人。欠幾十元的工人算是情況較好的,通常都是欠賬百元以上。有一個

名叫張德惠的工匠在廠裡做了幾年工,欠賬高達一千幾百元。這樣,工人們便無法脫離管工

和監工的掌握,一旦債主不肯再賒,就等於宣佈他們的死刑,這是他們最恐慌的事。

我深切同情他們的遭遇,問他們為甚麼不組織工會和辦理工人合作社,來維護工人自己

的利益。可是他們多數對於這一點抱懷疑的態度,有的表示他們規規矩矩的做工,為什麼要

幹這類會黨的事?有的表示他們從來沒有聽見過,有可以為工人謀福利的工會,只知道在民

國元年辦過什麼工會,那是為選舉用的,每人繳一塊錢領一張會員證,到選舉的時候去投上

一票就算完事。但那種“工會”後來還被袁世凱嚴厲查禁,有些人因而受害;如果要辦為工

人謀福利的工會,豈不麻煩更多?還有少數比較進步的工人認為工會是要辦的,可是還沒有

到要辦的時候。他們這種畏俱廠方和政府當局的心理,似乎不是立時可以轉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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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憶》第一冊

我於是向他們提議:不妨先組織一個工人俱樂部。這件事也經過多次的商談和說服,方

為他們所接受,後來經過長時間的醞釀,直到一九二一年的五月間才正式成立。這個工人俱

樂部成立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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