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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憶》第一冊
們也鬆勁了。
第四天,偵緝處的審問結束,由張老頭兒辦理移送到警察廳中去的手續。高某已經看不
見了,完全由張老頭兒來處理,他對我的問話只是關於他在公文手續上所需要校正的部分。
一切情況都顯得緩和多了、而且張老頭兒還有同情我的表示,頗出乎我的意料。
他首先表示我們這件案子的情形很嚴重,現在要移送到別的機關去辦理;我假若能像這
幾天一樣穩妥的應付,也許不會惡化。高處長是最性急的,我能在他手下逃過苦刑的折磨,
實在幸運。他慨嘆他自己年紀老了,一向信佛;對於案件的處理,總是慈悲為懷。他說到他
有四個兒子在各大學唸書,其中兩個還參加過五四運動,他們曾向他稱讚過我是一個好學生,
而且是五四運動的領袖。他表示現在時代的確變了,年輕人的想法和年老人不一樣了,他的
兒子們也是如此。最後他向我暗示,炸彈案大概沒事了,其他的罪名總較輕些。要我好好去
為自己辯護。
我常看見張老頭兒手裡拿著一串念珠,早知道他是信佛的;現在聽他說了這樣一段誠懇
的話,因而向他表示謝意;並指出這幾天來,他是很愛護我的,屢屢苦心的為我解圍。他嘆
著氣向我表示,像我這樣一個人才,原不應遭受這樣折磨。國家的事沒有弄好,不應該由我
們這輩青年人負責。他直率的告訴我他內心的矛盾,他在職務上是要嚴格辦我的,但為年輕
人的前途著想,又不得不寄予同情;而且他老在想著他那四個與我抱著相似觀念的兒子,和
他們平日向他所說過的話。他這樣說著,不覺掉下幾滴眼淚來。
至此,我也頗為感動,我們之間似乎已沒有審訊官與階下囚的分別了。我反而安慰他,
稱讚他的仁慈和見識。他最後表示,他不僅對我如此,即對與我同案的人犯,也是一樣寬大。
除了我的那位廚子李斌—李這時只承認是一個廚子—受過刑訊以外,其他的人都沒有吃過苦
頭。他還進而告訴我,我同案的人犯在口供上都沒有牽連別人,這是很難得的;我們今天晚
間就要被送走了,總算渡過了這一道難關。
在張老頭兒宣佈偵查已告結束以後,這一班看守我的偵探們,便奉命為我除卸腳上的鐵
鐐。我當時頗不願意,想帶著這根鐵鐐上法庭去,當作偵緝處虐待人犯的證據。經過那些偵
探們說好說歹,而我在當時情形下也不能夠堅持,便只好讓他們卸了。那些偵探們最初將我
看作是扔炸彈的亂黨,類似江湖大盜;並不知道甚麼叫“革命”。經過我和他們幾天的攀談,
不僅我從他們口裡獲得一些對我有益的訊息,而且也乘機給他們上了一次政治課。這一課的
題目可以叫作:“甚麼是革命黨?革命黨人是不可以虐待的!”這一課對於他們似乎是不無影
響。後來,中共的許多被捕者,多少都利用到我這次的經驗。
第二章 受軍法審判
當天下午七時左右,我們這一案的人犯都被分別押解到警察廳。警察們又將我帶到一九
一九年六月二日我曾住過的那間監房。我心裡正在想:“這是我舊遊之地,”果然有一個看守
走過來向我說:“你又來了!”我也回答他說:“你還認識我嗎?怎麼這多年你還沒有升官?”
他望了我一眼,似乎有些難為情,沒說甚麼就走開了。到了十點鐘的光景,看守又把我帶到
替察廳的大堂內,問官只點了我的名字,沒發一言,就由大批武裝警察將我押上一輛卡車,
直並出警察廳。
這時,我心裡有點恐慌起來。我想:“這不是驗明正身,乘黑夜將我送去槍斃吧?”我
不由自主的問我旁邊的一個警察:“將我送到甚麼地方去?”他回答說:“警備司令部,一會
兒就到了。”
將信將疑之間,車子已停在我所熟悉的步兵統領衡門的旁門口了。這裡原是滿清時九門
提督衙門,民國後改為步軍統領衙門,警備總司令部也設在這裡。直系巨頭之一、以嗜殺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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