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部分(3 / 4)

小說:生死尋人 作者:白寒

長!以後咱倆可就算是哥們兄弟了!以後我要是在車站這一塊兒出了什麼事,你可別說不認識我?”

霍隊樂了,點頭說:“放心吧!至少買個火車票什麼的沒問題!”

那一晚,我爛醉如泥,半夜又吐了不知多少回!對昨晚喝酒之後的事大多處於失憶狀態,可唯獨霍隊對我說的那番話,卻是記憶猶新!

第二天,大年三十,下午4點。

我開著美華的奧迪,帶著她娘倆飛一般地朝樂購開去。超市5點關門,留給我們買年貨的時間已然不多!

其實,我們約好的時間本是上午,可是由於我喝的酩酊大醉,無論美華打電話還是敲門,我均是毫無反應,這才致使晚點!為此,我捱了這孃兒倆好一頓埋怨!不過,儘管挨埋怨,但我心裡卻美滋滋的!因為,今天晚上我要到美華家和她一起——過年!

本來,大哥和大嫂執意要我跟他們回家過年的,但都被我找藉口推脫了!離開家鄉十多年,那裡留給我的沒有什麼好的回憶,我似乎已經失去了回家的勇氣,不敢再去面對!

車上,東東不住地問我,說周叔叔的大奔哪兒去了?還是大奔舒服!

我說那大奔不是我的,跟朋友借的,還回去了!等以後有錢了,我再買一輛給你玩!

美華沒好氣地撇我一眼。這些天來,她一直在追問我,那天為何在她買冰激凌的時候不辭而別,而且連個電話都不打,一連失蹤兩天兩夜,回來連大奔都弄丟了?

我則趕緊解釋,說警隊有個十萬火急的任務,需要我這個超人緊急救援!美華哪裡會信?她說她知道我不是那種不負責任的人,那天肯定是出了什麼大事!

我則繼續狡辯,說求求你親愛的,這是警方的高度機密,我真的不能說!簽過保密協議的!我還拿來樑子給我的那一箱錢給她看,說這是警方最後給我的報酬!

我說得言辭鑿鑿,美華轉而開始將信將疑!但好在她最終沒有深究,只是埋怨我以後無論多緊急的事也要知會她一聲!

我連忙作揖叩首,說下次不敢,下次不敢!

這大年三十的,商場火爆,停車位緊張,我好不容易鑽了個空子停好車,可下車一看,周圍的汽車玻璃上全都貼著罰單!

美華說沒關係,時間不多了,咱們抓緊吧!

我說等等,然後將旁邊一輛凌志的罰單摘了下來,揶到了自己的前窗玻璃上!

美華撅嘴,說你這是幹什麼?

我說借來用下先,回頭再還他!

看得美華連連搖頭,嘴裡嘟囔,太會過日子了,太有才了你!

剛進超市,東東就看上了一雙運動鞋,死活不走!我一看標價,980!還不是名牌!

“周叔叔,不如你送我過年的禮物吧!”東東眼瞅著鞋子,跟我說,“我就要這雙運動鞋了!”

我心裡咯噔一下,趕緊扯遠話題:“哎呀!快到點兒了,快到點兒了,咱們快去看看好吃的吧!”

東東撒嬌:“周叔叔,我都當上體育委員了,沒雙像樣的鞋子怎麼行?”

我看了看他滾圓的肚子:“吹吧你!就你這肚子,把體育委員中間倆字去掉還差不多!”

東東眨著眼睛推算了一下,這才發現我是在挖苦他,立刻生氣發飆:“周叔叔!我一直以為你是好人呢!早知道你這麼小氣,我就不幫著你追我媽媽了!你過河拆橋!”

我趕緊說,顯擺你會成語是吧?你什麼時候幫我忙了?你媽媽是被我的誠心打動的!跟你沒關係!

“等等!”美華越聽越不對勁,趕緊插嘴,“說的好像你倆合夥兒把我賣了似的!周自強啊周自強,忘了我說的什麼?想追求我?好啊!答應我的條件,我立馬點頭,絕不反悔!”

一聽這話,我頓時蔫了!

早在我住院的第5天,美華就跟我講得清清楚楚!她說如果我真的想追求她,必須答應她一個條件!

當時我還信誓旦旦地說沒問題呢!什麼水裡水裡遊,火裡火裡跳!

沒想到,美華所謂的條件居然是:“只要你保證,以後再也不去接那些找‘人’的活兒,我就答應你!”

結果,我頓時像只被戳破的氣球——癟了!

早些時間,美華曾經明確地表示過此意,但是由於當時我們的關係還不太明朗,她也沒有過於強求,只是叫我儘量少接!

現在看來,美華真的是不原意我去尋“人”!可是,要我就此放棄尋“人”,我卻真的無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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