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3 / 4)

年)字達卿,號本庵,安徽桐城人。

為諸生祭酒二十餘年,後專事講學。據《安徽文獻書目》記錄赴東林講學的《東遊記》外;著有《易蠡》;《桐彝》、《邇訓》、《心學宗》;《性善繹》;《銅川語》等書。因方學漸曾受學於泰州學派的耿定理;《明儒學案》把他列入《泰州學案》祖父方諱印,弘治甲寅任天台縣令,廉潔恬靜。甫一年卒,祀名宦。

子方大鎮(公元一五五八——一六二八年)、孫方孔灱(公元一五九一——一六五五年)、曾孫方以智(公元一六一一年——一六七一年)都是當時有學問的名士兼官吏,也是直接間接參加東林黨的人物。

明代中葉桐城學術大興人才迭起。先有何唐、童自澄、方學漸等結社講學,繼有方以智、錢澄之等著名學者興辦學館,傳播各種學說,講述各種文論。

明世宗朱厚驄(公元1507…1566年);嘉靖皇帝1522即位,在位45年;因服丹藥而病死;終年60歲;葬於永陵(今北京十三陵)。

陸 炳(1510…1560) 字文明;平湖人。祖父墀;以軍籍隸錦衣衛;父松襲職。

其母為明世宗乳母,炳幼小從母出入宮禁。嘉靖十一年(1532)中武進士,授錦衣副千戶,父卒襲指揮僉事,進指揮使,掌南鎮撫事。十八年,隨駕南巡至衛輝(今河南汲縣)夜行宮失火,炳冒烈焰揹負世宗脫險,因而得帝寵信,升為都指揮同知。掌錦衣衛事。未幾,擢都督僉事,又以緝捕功,升任都督同知,炳為擴充權勢,明裡巴結閣臣夏言、嚴嵩,暗中又設計除之。

炳曾捶殺兵馬指揮,然帝寵而不問。御史劾陸炳不法諸事,夏言擬旨欲逮治,炳懷恨在心,勾結嚴嵩害夏言致死。後大將軍仇鸞得寵,與嚴嵩爭權,陸炳在帝前揭仇有虛報戰功,陰謀不軌,帝即收仇敕印,仇鸞憂懼而死。因揭發有功,官至太子太保兼太子太傅。三十三年,值內苑,與嚴嵩、朱希忠等共侍事。三十六年,炳彈劾司禮中官李彬等3人侵盜工所物料營建墳墓如帝王規模,3人被論罪處斬。不久加太保兼少傅,仍掌錦衣衛。其籠絡豪惡吏為爪牙,凡富人有小過,即收捕並沒收其財產,積資數百萬,營造別宅10餘所,莊田遍四方,權勢傾天下。

胡宗憲,字汝貞,號梅林,安徽績溪縣龍川(今坑口村)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進士,授山東益都令,屢決懸案,平反冤獄,獲朝廷嘉獎,晉3級。後任杭州知府,修整西湖,擴建岳墳。嘉靖三十二年,歙人汪直、徐海、陳東海據5島作亂,煽引倭寇騷擾東南沿海。三十四年宗憲任浙江巡按御史,旋提為總督,總制7省軍務抗倭滅寇,召徐渭、沈明臣、茅坤、文徵明為幕僚;以俞大猷、戚繼光、盧鏜為大將。制定“攻謀為上,角力為下”和“剿撫兼施,分化瓦解”策略。轉戰江浙,每役躬擐甲冑,指授方略。三十六年斬徐海、俘陳東、降汪直,斷倭寇之內應。

又數年,弭平倭患。 宗憲以戰功獲得殊榮,官司至太子太保、兵部尚書,並加少保。嘉靖四十一年,因南京給事中陸鳳儀劾宗憲為“嚴黨”而入獄。世宗對群臣說:“宗憲非嚴黨,朕撥用八九年,人無言者,自累獻祥瑞,為群邪所嫉。”

於是獲釋。第二年,御史汪汝正以宗憲付嚴嵩之子世蕃手書中有“自擬聖旨”罪劾胡,重入獄。在獄中憤然上書數千言,發出“寶劍埋冤獄,忠魂繞白雲”的慨嘆,世宗憐之,久未定其罪,嘉靖四十四年瘐死與獄中。

張時徹(1500年—1577年)是鄞縣佈政張家潭人,明朝嘉靖二年(1523年)進士。在官場上,他也是一個三起三落的人物。歷任過禮部主事、按察副使、左布政使、右副都御使、巡撫,最後出任南京兵部尚書,成為堂堂的朝廷二品官員。但張時徹在尚書的職位上任期僅一年多時間,就遭彈劾而辭職。他回寧波後,談詩論文,著作甚豐。60歲生日時,左都御史鄢謀卿出資為他建起了這座宏偉而精緻的牌坊,以彰其功德。

胡宗憲以阿附趙文華,由浙江巡撫按升為總督。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倭患高潮時期,胡宗憲統轄各地主客兵二十萬,(注36)以如此龐大的軍力和眾多的將吏,卻不主張武力剿倭,極力主張誘降。因為胡宗憲害怕與倭寇戰爭失利獲罪,失掉搜刮民財的權利,同時,誘降巨魁又可掩飾趙文華欺騙世宗的罪過。胡宗憲借御倭之名,多方搜刮,聚斂財富,題增款派,漫無稽考,人民稱之謂“總督銀山”(注37)他用搜刮來的財富,賄賂權臣嚴嵩父子,以保其職位。在誘降倭寇巨寇時期,胡宗憲不僅收受倭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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