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海外派兵。由於當時“PKO法”並未在國會中及時透過,日本象徵性地派遣了一艘掃雷艦前往海灣地區。12年之後,隨著1999年“防衛指標關聯法”和2001年“反恐特別法案”的透過,日本海外派兵在小泉政府“無禁區的結構改革”的旗號下獲得了實質性的進展。2001年的阿富汗戰爭時期,海上自衛隊就曾派出軍艦到印度洋,為美軍進行提供後勤支援;2003年2月底,日本在支援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的同時,向海灣地區派出了“村雨級”宙斯盾驅逐艦,配合美軍戰爭行動時的情報蒐集工作。
從掃雷艦到宙斯盾艦,這不僅是日本自衛隊協助美軍海外軍事幹預行動能力的提高,以及日本自衛隊海外派兵的實質性發展,更重要的是,反映了和自衛隊體制鬆動正在同步進行的日本軍事力量嚮往“國際貢獻”的軍備能力的發展。日本想要打破自衛隊體制,就不會滿足於自衛隊現有的軍事力量結構。因為,既然日本政治和日本民眾可以接受日本防衛力量在反恐和“國際貢獻”的前提下視和平憲法為無物,實質性地改變“專守防衛”的防務體制;那麼,在已經按照新的原則和制度來構建的日本防衛力量,就必須同自我期許的新“角色”相適應。因為,既然要講“貢獻”有能力才能有“貢獻”,日本軍備的發展似乎也就順理成章的了。
日本政治在採取行動時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