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發洩了一通之後,心中似乎也平靜了許多。他又長嘆一聲說:“唉,殺人太多,總歸不是件好事,得寬容時且寬容吧。”突然他的臉色一沉,“可是,像諾敏和張廷璐這樣的人,罔視朝廷法紀,敗壞朕的名聲,對他們是絕不能寬容的。你們剛才說‘議親議貴’,簡直可笑!諾敏一個沾不上邊的遠支外戚,算得哪一門的‘親’;張廷璐一個小小的世襲子爵,又有什麼‘貴’可言?從前有句話叫做‘刑不上大夫’,可也得這些人能算得上‘大夫’才行。諾敏和張廷璐能說自己是‘大夫’嗎?他們也配這‘大夫’二字?不,他們是一群混帳行子!他們見錢眼開,見利忘義,連天地君親師全都不管不要了,這樣的人,一定要從重處置,一定要見一個殺一個。殺,殺,殺!殺個乾乾淨淨,殺得一個不留!”
李衛和圖裡琛都是一驚:哎,皇上剛剛還好好的,說要穩定朝局,不能大開殺戒,說殺人太多總歸不是件好事,怎麼正說著哪可就又變了呢?他們雖然常在皇上身邊,可哪知道雍正皇上的真意啊?雍正生來就是一個刻薄挑剔、不能容人的性子,山西和科場兩大案几乎掃盡了他的臉面,他早已是忍無可忍了,早就想大開殺戒了。之所以沒有馬上下令殺人,並不是他的本意,而是迫於形勢,迫於大局,才不得不讓步。現在一提到諾敏和張廷璐這兩個人,他的怒火便又被激發了出來。滿腔的怒、恨和怨氣全都衝著這倆人來了。只聽他說:“朕意,諾敏和張廷璐兩人要定為腰斬,你們以為如何?”
李衛和圖裡琛聽了這話又是一驚,怎麼?皇上怎麼能這樣給諾敏、張廷璐走罪呢?“腰斬”是僅次於凌遲的慘刑啊!李衛和圖裡琛二人都是參加了部議的,而且已經定了諾敏與張廷璐的罪是“斬立決”。參與定罪的官員們都說是“定得重了些”,想等皇帝看了案卷後再給他們減輕一點,比如改定為“絞刑”或者“賜死”等等。這樣諾敏和張廷璐雖然仍不免一死,可是,卻可以在死時少受一點痛苦。這個話留給皇上說出來,實際上是給皇上留了面子,這叫做“恩自上出”。可是,臣子們也有他們的難處。如把罪名定的過輕,那可就要獲罪了。怎樣做才能叫“體貼上意”呢?
皇上剛才說,要給這兩人定為“腰斬”。也就是說,皇上駁回了大臣們的原議,這樣,不但參與審訊的各級官吏都有了不是,就連圖裡琛和李衛兩人,也都脫不了責任。他們的想法被皇上駁回了,而且他們知道,皇上從來是隻說一遍的,他的話沒有一點商量的餘地,也不容許任何違拗。事情到了這一步,李衛他們也只能叩頭領旨,心裡儘管升起陣陣寒意,可是臉上卻不敢帶出來。
雍正也許是覺得就這樣還不解氣,接著又說:“朕知道,諾敏和張廷璐這兩人,都是很會攏絡人心,也很有人緣的。按照如今官場裡的混帳規矩,這兩個死囚在被押赴刑場時,他們的門生故交,親朋好友們也都要去給他們送行。餞別呀,祭刑場啊,幫助收收屍呀,名堂多得很。朕要成全他們,既成全死人,也成全活人。你們替朕傳旨給順天府和京師各大衙門,讓那裡四品以上的官吏,在諾敏、張廷璐行刑時,不論是否沾親帶故,也不論是不是門生好友,統統都到西市去‘觀瞻’。讓所有的人都去給這兩個墨吏送行,大有好處!”
李衛剛想說話,卻被皇上厲聲打斷了:“李衛,你先不要說。你想說什麼,朕心裡清清楚楚。等你仔細聽完朕的話,聽清楚了,聽明白了,你再說不遲,這不是要殺貪官嗎?殺貪官不能只叫老百姓看。老百姓懂什麼,你貪墨了,皇上能不殺你嗎?如此而己。不行,只是這樣做效用不大,要叫當官的去看,一人也不許不去,朕就是要讓他們好好看看,看得心驚肉跳,看得筋骨酥軟,看得魂消魄喪,看得夢魂不安!這樣,以後他們的黑眼珠盯著白銀子時,就會有所驚覺,就得掂量掂量,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絕,就得想法給自己留條後路!朕告訴你們,這些當官的,都自稱是孔子和孟子的門徒,讓他們見一見這血淋淋的場面,比他們關在房子裡去讀一百部《論語》、《孟子》還管用得多呢!”
雍正皇帝說得唾沫飛濺,說得咬牙切齒,說得殺氣騰騰,也說得令人膽寒。好像覺得“腰斬”還不能懾服人心,非要把文武百官都攆到西市,讓他們也都陪陪法場,丟盡臉面不可。連李衛這樣的潑皮無賴,都覺得皇上做得有點太過份了。刑場上,萬頭攢動,這些大大小小的官員們,又要面對死者,又要面對百姓。“死祭”、“餞別”等等,當然是誰都不敢了,因為他們心裡害怕。可是,也會有人會因此而記恨的。皇上這樣不給百官留臉面的作法,能讓百官心服嗎?
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