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比我們吳越更加便宜麼,聽說邊地只要100…300錢一畝土地,比之南方更加便宜呢?”楊康故意反問著。
一同前來的司隸某個大官家的管事立馬就說了,“便宜的土地太過瘠薄,怕是養活人都很困難,現在吳越雖然明面上稅收是2成多,可其它捐役和人頭稅幾乎沒有,算下來還是吳越合算。聽說南方一年三熟,養活幾個小子自然不是問題。而且吳越兩國大王把島嶼上土著都給處理光了,和邊地大不同呢。邊地到處是胡蠻匪類,和只有移民的島嶼不可相比的。況且諸州的膏腴之地早給各家大族佔完了,哪裡論得到我們作奴僕下人的份。吳越既然提供機會,聽說擴土達到萬里之外了。我家幾個苦命的兒子讓他們去那裡安家,主人也找不到,也就不能怎樣。”
“這個事,我做不了主,我這就向我家大王稟報,但是成不成就看大王意思了。”楊康覺得茲事體大,吳越需要勞力開發南方比貿易更重要,也不敢耽擱,拉著項勃共告辭向大王稟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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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的進行很有特色,先是吳越的婚禮曲大放送,然後在山陰的主神廟裡由主神長老負責主婚,以神的名義結合為夫婦,然後就是到戶籍登記地去登記結婚,以戶籍為準,看看夫婦是不是遵守法令,達到結婚條件。先天智力和身體殘疾是不準結婚的,後天智力殘疾疾病一樣不準結婚,還有其它雜七雜八規定。當然大部分人還是守法的,免得財產沒收自己坐牢。
主婚的長老用洗淨的雙手,按在新婚夫婦頭上,“在主神面前,以主神的名義宣佈你倆婚姻成立。作為主神的信徒和子孫,希望你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