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數學的某些方面,以及許多手工技藝和鑄青銅、製陶瓷和織造絲綢等的完善程度,曾在世界領先。據中國科技史學家李約瑟說,在公元后頭13 個世紀裡,陸續有一批批的科技發明從中國傳到歐洲。除上述那些比較著名的專案外,獨輪車、帶風帆的手推車、弩、風箏、鑽井技術、鑄鐵、鐵索橋、運河船閘、前後帆裝、防水船艙、船尾柱舵、連線杆析和活塞桿作旋轉運動和縱向運動轉換的兩心圓的裝配等等,似乎在中國比在其他地方早知道得多。
然而這些早期的輝煌成就,並沒有產生有組織的科技研究,也沒有出現一整套科學原理——換言之,即並沒有把科研作為一項持續進行的工作制度,建立一種由社會傳播的、有意識加以發展和利用的理論與實踐的體系。歐洲17 世紀初在這方面有了突破。為什麼中國沒有這樣做呢?讀者馬上會想起中國早期的其他發明,例如各種官僚行政辦事方法,包括考試製度(乃至纏足這種傷天害理的色情發明)。中國在許多方面曾比歐洲領先,但其後掉隊了。
在討論這個問題時,如果我們認識到,今天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西方在科技的多方面先進地位實際上只是晚近才出現的事,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