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2 / 4)

ledek,Syer Kuning N。S。。

投訴內容: 在日本佔領期間,我被徵召到泰國,派到死亡鐵路工作。在那裡,生活很悽慘。日軍士兵虐待工人,他們隨意踢打工人。那些生病的人得不到醫治,很多工人由於缺少醫治而死亡。我很幸運地活下來,戰後我返回了馬來西亞。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在死亡鐵路時所遭受的一切進行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4月9日。

李彰

93. 蒙難者(投訴人):

李彰(Lee Cheong),男,74歲,退休。身份證號2495355,住址: No。48 Kg Baru Air Kvning Selatan Batang Melaka,郵政編碼73300。日本佔領時住址: No。48 Kg Baru Air Kvning Selatan Batang Melaka,郵編73300。

投訴內容: 日本士兵強迫我去泰國的死亡鐵路工作。那些殘暴計程車兵虐待我,那些野蠻的日軍隨意踢人、打人。許多和我一起去的朋友都死於疾病。我很幸運的活下來並活到現在。我在死亡鐵路遭受了很多折磨,誰該為此負責呢?當然是日本人。因此,我完全有權利向日本政府要求索賠。1942年3月20日,我被誘騙到泰國建築死亡鐵路,1944年8月10日被遣返馬來西亞,勞役的時間為29個月,勞役工資每月60元,被拖欠工資達1740元。

投訴日期: 1993年1月16日。

程玉榮

94. 蒙難者(投訴人):

程玉榮(Cheng Yuk Wing),男,64歲,退休,祖籍廣東雲浮縣。身份證號3052046,住址: 8407。Kg Rim Jasin,郵政編碼77000。日本佔領時住址: Bkt Kledek Air Kuning Gemas,N。S。。

投訴內容: 我14歲時,我和我母親(中文名董二)在Seremban的Bukit Keredik被日軍徵召。我和我母親被送到泰國的死亡鐵路工作。在死亡鐵路的生活用筆墨難以形容。日本人沒有緣由地虐待我和和我同去的人。我們經常被踢打。我們得病後得不到治療,很多人因此死去。我幸運地活下來並在戰後回到了馬來西亞。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在死亡鐵路時所受的虐待進行賠償。我1943年被拉夫建築死亡鐵路,1946年被遣返回馬來西亞,勞役時間共44個月。按勞役工資每日1。8元算,我被拖欠工資共2376元。

投訴日期: 1993年4月9日。

林蔭青

95. 蒙難者(投訴人):

林蔭青(Lam Yin Chan),男, 69歲,退休。身份證號2704182,住址: 282。Kampun 9 Baru Semenyih Selangor,郵政編碼43500。日本佔領時住址: 士毛月,雪州。

投訴內容: 50年前,我18歲時,被日本人誘拐並強迫到泰國的死亡鐵路工作。在Kuala Lumpur,我被塞進一列火車並運到Butterworth。從Butterworth,我又被送到泰國的Chengmai。隨後,我走了一個星期,到了Chengmai西邊的一個地方。我現在想不起那個地方的名字。在那裡,我開始為日本人工作。我受盡折磨和虐待。有時,我甚至得不到食物。直到二戰結束,我在泰國待了三年。我的日本老闆是黑板和中田。我希望我能就我在修築死亡鐵路時所遭受的痛苦和不幸遭遇得到補償。

我是1942年7月或8月開始被誘騙的,他們允諾每月給工資150元,完工後即可回到馬來西亞。我在1946年2月或3月被遣返回馬來西亞,勞役時間共44個月,可勞役工資每月僅90元,實際上他們拖欠我4916元。我當時每月只能領1元,日軍管理方面的人說餘額89元寄給馬來西亞的家人,但家人從未收到這些款項。拖欠工資4916元,我認為還必須算上利息,同時加上精神及肉體備受折磨之賠償。在泰國建死亡鐵路期間,我曾被日軍毆傷,因此我要求受傷害之額外賠償,而且家人各散東西,備受身心苦痛,亦須給予合理的補償。

投訴日期: 1993年12月17日。

丘文

96. 蒙難者(投訴人):

丘文(Kow Woon),男,84歲,身份證號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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