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人民被迫使用日本帝國政府所發給的香蕉票來進行日常生活上的交易或任何買賣。當日本帝國政府投降以後,香蕉票在一夜之間變成廢紙,我先祖父就把大部分的香蕉票丟進河裡或燒掉。後來,經過掃除和整理傢俱,我們發現還遺留下一小部分香蕉票。直到最近,我從友人口中知曉,日本國家所發行的香蕉票如有印證“保證可以兌換”,就可以透過“馬來西亞(半島)日本佔領時期蒙難同胞家屬籌委會”向日本政府討回公道,賠償給所有持有香蕉票的受害者後代。在此,我希望該協會能替我們這些受害者所辛辛苦苦遺存下來著的香蕉票得回一個圓滿的解決方案。
投訴日期:1994年7月18日。
潘玉坤
61. 受害者:
潘玉坤(Poon Yeok Kuan),男,79歲,小商人,祖籍廣東四會,身份證號碼為0633424。日本侵佔時住No。 26,Kampang Rawa; 31600 Gopeng; Perak。現住No。 999; Kampang Rawa; Gopeng; Perak。郵編31600。
投訴人資料:潘玉坤本人。
損失數額: 6000元。
投訴內容:日治時期,本人做販雞的小販,辛辛苦苦儲存下軍用香蕉票,自從日軍政府投降以後,一日之間這些香蕉票全部變成了廢紙。對於我們這些受害者來說,這是很不公平的。因此我希望現今的日本政府,能夠遵守所保證的一切諾言,換回所有印證的軍用香蕉票,賠償給所有的受害者,以安慰我們精神和身心所受的苦難。
陳鎮湖
62. 受害者:
陳忠王,男。
投訴人資料:陳忠王之子陳鎮湖(Tang Tiang Ong,Tan Ting Ho),58歲,退休,祖籍廣東潮州,身份證號碼為3094382。日本侵佔時住吡叻州,朱毛,拱橋,現住No。 80; Main Road; Sungei Siput(U); Perak。郵編31100。
損失數額: 76500元。
投訴內容:我父親留存下的日本政府發行的馬來西亞香蕉票有76500元,這些錢是日軍侵佔馬來西亞期間我父親存下的。當時,我父親被迫支付日本軍要求交納的奉納金,再加上父親當時因為戰爭失業,生活陷入貧困,所以不得不變賣惟一的一段膠園和店屋面,存下了這些錢。假如當年不是為了交奉納金,父親就不需要變賣膠園和店屋面來換取香蕉票,那麼和平以後我們也不會因為沒有可以依靠入息的產業而變得一無所有。現在香蕉票如同廢紙,毫無價值,使我等損失巨大,這些對我們來說是很不公平的。因此,我們要求日本政府實踐諾言(香蕉票面保證兌換),兌換同等價值來賠償我們的損失,這是合理的,也是應該的。
投訴日期:1994年7月26日。
張淑蘭
63. 受害者:
林亞烈,男,39歲,船主,小商人。
投訴人資料:林亞烈之女張淑蘭(Chong Sook Lan),54歲,家庭主婦,祖籍廣東惠州,身份證號碼為1360541F。日本侵佔時住Jalan;Eunos; Singapore,現住Bik 8; Bedok South Ave2 #06300。郵編1646。
損失數額: 35000元。
投訴內容:日本帝國政府統治新馬半島時期,家父是一位船主和小商人,辛辛苦苦存下的軍用香蕉票自從日本政府投降之後,一日之間變成了廢紙。對於我們受害者來說,這是很不公平的。我希望日本能夠賠償我們的一切損失。
投訴日期:1994年4月28日。陳玉璋
64. 受害者:
陳玉璋(Tan Giok Chung; Tan Gek Cheong),男,73歲,退休,祖籍福建莆田,身份證號碼為K256034。日本侵佔時住Jalan Padungan; Kuching; Sarawak,現住No。 30; Taman Phoning Lrg。 Seladah No。 1H; Off Jalan Tun Jugah; Kuching; Sarawak。郵編93350。
投訴人資料:陳玉璋之女陳春華,42歲,家庭主婦。
損失數額: 381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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