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1 / 4)

(參見本節案例51)

16. 1993年9月《中國報》: 《蝗軍殺八口母迫嫁三次——許三妹為母申冤索賠》

黃妹是一位苦命的婦女,日治時期她的一家八口在日本蝗軍所展開的一場大屠殺慘案中遭刺殺,當時她命不該絕,受傷後逃出生天。

許三妹說:我的母親是苦命的女人。

過後她害怕會被召去當慰安婦而改嫁,第二任丈夫又被蝗軍捉去灌肥皂水,終於活活被害死,留下一名遺腹女。

為了生活,她不得不第三次披上嫁衣,含辛茹苦養大數名子女,誰知惟一的兒子在8歲那年,在看戲時被化妝恐怖的劇中人嚇死

黃妹的女兒許三妹,現年42歲,目前居住在森州日叻務縣新邦留連平民屋內門牌19號,是一名膠工,她於昨天在瓜拉庇朥在新聞界投訴其母親的不幸遭遇,並代表她的母親申冤,同時要求日本政府針對她母親的親人被蝗軍先後殺害而給予合理的賠償。

許三妹指出,她母親黃妹與首任丈夫趙氏是在中國鄉下成婚的,過後夫婦倆便隨親人來到森州知知港餘朗朗村莊定居,以耕種為生。

她說,日本統治馬來亞時期,她的母親(當時38歲)與首任丈夫,一家八口,包括年齡由2歲至10歲之間的四男孩及二女兒,聽從村長的吩咐,舉家前往當地的學校草場集合,以等待領取日本人分派的糧食。

集體屠殺

當所有村民都到來集中後,日本蝗軍便命令每一家庭成員分別列隊,然後分批由七八名日軍押去附近的房屋內,男人都被綁住手,婦女及兒童則免綁。一聲號令之下,先向男人下手刺殺,在場的婦孺都被嚇得號淘大哭,最後全部男女老幼都被集體刺殺,死裡逃生者僅有極少數。

她又說,她母親黃妹當時頭部及背部等被刺中數刀,右眼也中刀而導致後來失明。黃妹受傷後便昏倒在其他屍體之中,由於沒有斷氣,而被當時睡在屍體堆中裝死的姑母救出來,她丈夫與兒女則全部因傷重身亡。當天傍晚,日本蝗軍又重臨該村放火燒屋。

黃妹因為受傷,其侄兒便帶她到森林裡,由抗日軍負責以草藥醫治,直到傷勢治好後才從森林出來。由於在日治時期,聽人說女人如果沒有結婚便會被徵召去當慰安婦(軍妓),她因為害怕便與第二任丈夫蕭氏結婚。

痛苦一生

黃氏由於過去受了傷,經常有病痛,而不能正常工作,所以生活困難。許三妹的父親許耀當時體恤黃妹的處境,便與她結婚,以負起照顧她的責任。婚後,他們一家是住在葫蘆頂鐵船,種植香蕉為生。

許三妹指出,她母親第三次結婚,生下二女一男,男兒在8歲那年,在看戲時因為受不住演員化妝成劇中人的恐怖面貌,結果活生生地被嚇死了。

許女士表示,她的母親真的是一個苦命的女人,已經在14年前逝世了。她母親生前經常提起她過去的悲慘辛酸往事,同時也吩咐她們,如果日後有機會,一定要代表她伸冤,並向日本政府索取血債賠償,還給被殺害的親人一個公道。

(參見本節案例57)

17. 《李信要求日本賠償——一家五口遭蝗軍燒死》

李信

(馬口2日訊)日本蝗軍在1942年3月3日,扎軍在森州林茂時,把李信女士當時一家五口,全部放火燒死,慘無人道的罪行,令李信至今仍咬牙切齒,痛恨日本蝗軍所犯的巨禍,誓要日本政府,作出人道的合理賠償。

她今早是在馬來西亞(半島)日本侵佔時期蒙難同胞家屬協會籌委會主席孫建成陪同下,前來向記者講述遭遇。

她說,當年其父母李照,56歲,鄧恆,48歲,兩名弟弟李亞苟,13歲,李亞烏,9歲及妹妹李妹仔,4歲,全被日本蝗軍關在一間菜園屋,用火把他們活活燒死,這個慘劇,令她畢生難忘。

她指出,當時一家是居住在林茂偏僻的菜園,父母是菜農,由於她當年16歲,已經出嫁在外地居住,才幸運逃過劫難。

在她的記憶中,周遭菜農只有七八家人,當天早上,大批日本蝗軍來搜查,把鄰近居住的人士,全關在屋子裡面,然後放火焚燒,後來,她在姑姑丈夫鄭慈心的通知下,獲悉這宗慘劇。

她說,日本投降後,她曾回到菜園屋,見一片園地,已變成荒草叢林,父母及弟妹骨骸,也沒有人去收屍,再過一些日子,才知道附近熱心僑領,把骨骸埋葬在一個地方,因工作關係,一直沒有打聽日後的情形。

目前居住在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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