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1 / 5)

了他們,隨後將他們集體槍殺在公路上,把他們的屍體扔在路邊。失去丈夫以後,我不得不獨自一人照看起全家。那時的生活是很苦的,沒有足夠的食物給全家人吃,沒有足夠的衣服給小孩穿,我盡了最大的努力,受了很多磨難,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些苦難的日子。我有權就我兩位親人的死亡及全家所遭受的痛苦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賠。

投訴日期: 1993年1月27日。

吳培生

152。 蒙難者:

吳佐南,男,44歲,商人

蒙難地點: 吉隆坡半山芭監牢。

蒙難時間: 1943年8月間。

投訴人資料: 吳佐南之子吳培生(Eng Poy Sang),50歲,小販,祖籍廣東高州,身份證號7988885,現住於12,Jalan 19/48,Taman Dato Senu,Sentul Pasar,Kuala Lumpur,郵編51000。日本侵佔時住址: 雪蘭莪州吉粦埠“萬生堂”藥行。

投訴內容: 我的父親吳佐南在日本佔領時期住在雪蘭莪州吉粦埠,並開著一家叫做“萬生堂”的中藥店。1943年他被日軍強行捉去,囚在半山芭監牢裡。我母親去探望過他兩三次,他對我母親說,他在監牢內被日軍用菸頭燒身,還被打得遍體鱗傷,並用水灌肚,再踩其肚皮將水擠出。兩個月後,由於捱不住,父親在監牢中去世,被日軍埋在亂葬墳。我有權就我父親的死向日本政府要求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8月24日。

張國輝

153。 蒙難者:

張家佑,男,40歲,電器管工

蒙難地點: 吡叻州雙溪古月。

蒙難時間: 1943年。

投訴人資料: 張家佑之子張國輝(Chang Kok Wai),71歲,退休,祖籍海南,身份證號1444140,現住於774C Jlin Sentul,Kuala Lumpur,郵編51000。日本侵佔時住址: 吡叻州雙溪古月。

投訴內容: 希望日本政府能夠賠償我們的損失,為我們討回一個公道。

投訴日期: 1993年10月18日。

(參見本節新聞報道30)

蔡貴美

154。 蒙難者:

蔡明誰,男,32歲,農民

蔡明謹,男

蒙難地點: 吡叻州金保古背。

蒙難時間: 蔡明誰——1943年6月間。

蔡明謹——1944年。

投訴人資料: 蔡明誰之子蔡貴美(Chai Kooi Mui/Chai Shok Chai),50歲,小販兼保險代理員,祖籍廣東揭陽河婆,身份證號7596250,現住於565,Jalan Besar Sungai Ruan Raub Pahang Malaysia,郵編: 27500。日本侵佔時住址: 吡叻州金保古背。

投訴內容: 1943年6月的一天,一隊日本獸兵闖進了我們住的金保古背村,抓走了我的父親蔡明誰和另外一些青壯年,在經受了各種酷刑以後,他們被日本人集體屠殺了,並被葬在一處亂葬墳裡。我的父親被害時30歲,我的母親當時只有29歲,父親遇害後,我母親年紀輕輕就成了一個寡婦。第二年我的二叔蔡明謹也被日本人抓走了,在歷經各種折磨之後,他被放了回來,但已被打得半死不活,放回不久就死去了,身後留下他的妻子和年幼的兒子。為了尋求生計,我的二嬸帶著她的兒子離開了我們村,並從此失去音信。我的祖父無法承受接連失去兩個兒子的打擊,含恨去世。在日本佔領時期這樣一個動亂的時期,我的母親,一個年輕的寡婦,無力撫養三個年幼的孩子,她不得不把她的一個女兒——也就是我的二姐送給人家收養。我的母親歷盡艱辛才把我和我的大姐帶大。因為沒了父親,我們無法讀書受教育,我的大姐甚至一天學都沒上過。

我的母親今年79歲了,儘管已經過去50年,但我們從未忘記這些深仇大恨,我們要求日本政府償還血債並賠償我們的一切損失。

投訴日期: 1993年12月28日。

盧永根

155。 蒙難者:

盧塔,男,43歲,果農

蒙難地點: 彭亨州淡馬魯。

蒙難時間: 1942年農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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