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難時間: 1942年。
投訴人資料: Li Chang Chin之子Li Pik Pan / Li Chok Fhan,56歲,店員,身份證號0091275,現住於: 13。Lorong Bayan Telok Wan Jah 05200 Alor Setar Kedah。日本侵佔時住址: Kulai Johore。
投訴內容: 1942年,我父親被日本兵抓去折磨致死,他死於新加坡。我要求日本政府給予賠償。
投訴日期: 1994年8月6日。
黃漢文
105. 蒙難者:
蔡傳克,男,28歲,勞工
蒙難地點: 吡叻冷甲應一鄉村。
蒙難日期: 1943年農曆七月初九。
投訴人資料: 蔡傳克之外甥黃漢文(Wong Hon Woon),52歲,勞工,身份證號1456816,現住於I。23;No。A;Air Kuning,Kampar Perak Malaysia;郵編31920。日本侵佔時住址: 吡叻冷甲鄉村。
投訴內容: 本人黃漢文,蒙難者是我舅父蔡傳克。我舅父出生於中國農村,秉性純樸善良,14歲時南來謀生,初時生活困頓,輾轉流離。日軍南進時,他定居於吡叻冷甲應一村落,從事農耕,稍有盈積即匯寄回鄉,以賙濟鄉下家人之生活。
1943年農曆七月初九凌晨,日軍在我舅父居住之村落進行大肅清,當時舅父正在家中睡眠未醒,遂遭扣捕。與舅父同時被捕者,尚有無辜村民數十人。據目擊者相告,被捕者皆被反縛雙手,由日軍驅趕至近郊一膠林曠地,並被強迫並排跪於地下,旋由日軍以機槍對準掃射,舅父與其他被捕者皆死於日軍槍彈下,無一倖免。舅父死時年僅28歲,其屍身彈孔累累,慘不忍睹。由於當年正逢戰亂,民不聊生,舅父之屍體乃由我母親負責草草殮葬於原地。歷50年迄今,仍然委骨荒野穴宅未營。此則日軍草菅人命之悲劇,日本政府實難辭其咎。
作為他的惟一親屬,我有權追究這件慘案的發生,我希望日本國家和政府應當負全部責任,還回一個公道,給予合理補償。因為我舅父當年受日軍殘害根本是無辜的。如果日本真是講民主人權的國家,就不應該抵賴而應賠償一切。
投訴日期: 1993年12月4日。
陳林
106. 蒙難者:
陳林,男,34歲
蒙難地點: 吉打州西嶺。
蒙難時間: 1942年農曆正月初七。
投訴人資料: 陳林(Tan Lim)本身,男,85歲,退休,祖籍廣東普寧縣,身份證號2555713,現住於304 Bagan Selatan Tan Jung Piandang Perak,郵編34250。日本侵佔時住址: 吉打州西嶺。
投訴內容: 我——陳林,在此陳述我1942年所受到的日本人的虐待,當時日軍懷疑我接濟共產黨人。1942年農曆正月初七,我在吉打州的西嶺被日本兵抓住,並在位於Sungai Petani Kedah的集中營裡受到殘酷折磨,忍飢捱餓,並一直被關了五個月。因為在此期間受到的虐待,我的腰部嚴重受傷,雙耳被打聾,頭部受傷,時常暈痛。日本兵還強行給我灌水,再用腳踩我的肚子。最後,在沒有給我任何解釋的情況下,我被放了出來。我希望日本有關方面能對我的遭遇進行調查,並就我所受到的傷害進行公正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11月1日。
王增光
107. 蒙難者:
王火水,男,25歲,商人
蒙難地點: 美羅吉令仔。
蒙難時間: 1943年。
投訴資料: 王火水之子王增光(Ong Chin Kong),52歲,小商人,祖籍福建惠安,身份證號2099323,現住於吡叻美羅大街63號(NO、63,Jalan Besar Bidor Perak),郵編35500。日本侵佔時住址: 612 miles; Jera Mukung Bidor Perak。
投拆內容: 我的父親王火水,當年25歲,被殘酷、沒人性的日軍殘害致死。聽母親說,那時我才3歲,姊姊4歲,二弟才1歲。父親是遭漢奸陷害的。當天,我父親騎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