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3 / 4)

稱今日之舉不合時宜甚而至於這是出於宋某喜歡雞蛋裡挑骨頭的嗜好。〃吳淼水不無譏意地說:〃宋大人卑職說句笑話要是真能讓人挑出骨頭的那就不是雞蛋。〃宋慈淡然一笑:〃那就不妨試試看看宋某能不能從雞蛋裡真的挑出一兩根骨頭來。〃他一揚案卷〃王四被殺的案由在這案卷中均有記錄並且人證、物證、口供、畫押一應俱全。此蛋之中是否也有骨頭可挑暫且不論宋某倒想從吳縣令眼中的第一位嫌疑人玉娘說起〃吳淼水趕緊說:〃卑職早已把玉孃的嫌疑排除了〃宋慈說:〃可她曾經被貴縣指控為與姦夫共同謀殺親夫!所以本官的話須得從玉娘說起。去年盛夏太平縣接到河西村裡正的報案說是他本人從河裡撈起一具男屍。吳知縣當即趕到現場見屍體創傷累累且已開始腐爛所以在場鄉鄰竟無一人敢確認死者的身份僅有人含糊說死者與木耳商人王四稍有些相像。於是吳知縣立刻就命人傳王四之妻玉娘到河邊認屍。玉娘來了令人費解的是那麼多鄰人反覆辨認都無一人敢確認死者就是王四而玉娘卻在三丈之外就認出死者正是她的丈夫王四豈不怪哉?〃

太平縣冤案(十)(1)

曹墨母子聞言都不約而同地看著玉娘。

玉娘想說什麼卻又像是礙於什麼終沒說出口。

宋慈說:〃按常理對此只有一種解釋那就是玉娘事先已經知道其夫在此被害。換言之這正是她事先與兇手商量好的。〃唐書吏的螳螂腦袋挺得筆直。

宋慈走到吳淼水的跟前〃吳知縣你正是按此常理推斷玉娘是通姦謀夫的對嗎?〃唐書吏著急地說:〃不不這是小吏最先看破的。〃吳淼水氣急敗壞地斥道:〃你自己老婆偷奸養漢卻找旁人洩氣大堂上還輪不上你多嘴!〃宋慈一笑:〃不管唐書吏是確有高見還是另有隱衷貴縣當初不僅認同了唐書吏的高見還的確以'謀殺本夫'之嫌疑而將玉娘緝拿歸案。〃吳淼水不得不承認:〃呃當時的確按常理〃宋慈走到王媒婆面前〃無獨有偶正在吳淼水對玉娘心生疑團之際陪玉娘同去江邊認屍的王媒婆又脫口道出一個與此案至關重要的秘密或者說這其實根本不是什麼秘密否則王婆婆又何以知道王媒婆說出的那個所謂的秘密就是三日前有人曾揚言要殺了王四娶玉娘。這樣一來一樁姦夫淫婦通姦殺人的案情便順理成章了而姦夫淫夫不用說就是這位揚言要殺了王四的曹墨和玉娘。〃曹墨大聲說:〃王四是我殺的與玉娘絲毫無關。〃吳淼水已被宋慈的推斷搞得心煩意亂:〃大膽曹墨竟敢如此咆哮公堂該當何罪?〃曹墨毫無懼色:〃該當何罪不早判了死罪了嗎?〃玉娘忙勸曹墨:〃曹大哥你先彆著急且聽宋大人往下說。〃宋慈環顧四周:〃大家還想往下聽嗎?〃堂下頓時一片肅靜。

宋慈繼續道:〃那好宋某就接著說。確定了姦夫淫婦案子似乎一目瞭然。

什麼取證檢驗、問審勘察在吳知縣看來都沒那個必要了重要的只是人犯儘快招供畫押可成全他三天破一樁殺人命案的政績。正是因為吳知縣建功心切以至於連玉娘何以能在三丈之外認出王四的疑問也忘了問一問。吳大人可是這樣?〃吳淼水支吾道:〃當時卑職是按常理推斷便〃宋慈說:〃可你卻忽視了玉娘與死者王四是一對恩愛夫妻夫妻之間有比旁人更易相認的特徵這不也是常情常理嗎?其實玉娘站在三丈外就一眼認出丈夫王四憑的正是他丈夫身上有一樣旁人並不知情的特徵。〃吳淼水急問:〃什麼?〃〃王四的一隻腳上有一個駢指而從水中撈上來的屍體顯然不會是穿著鞋的。玉娘對此你能為宋某作證嗎?〃玉娘點頭說:〃我當時正是先看到了四郎的駢指認出來的。〃吳淼水不解:〃宋大人是怎麼知道的?〃〃道聽途說。恰好宋某別無所長獨好記性。除宋某之處想必曹公子也是聽別人說起過的。〃曹墨似乎記不起來:〃嗯?我〃王媒婆說:〃你忘了老身當時對你說過的。我說人家王四就是有福氣連腳趾也比旁人多長一個。〃曹墨恍然道:〃哦王媽媽是對我說起過的。〃宋慈說:〃其實同樣的話王婆婆在公堂上對貴縣也說過遺憾的是知縣大人對如此重要的一個細節居然充耳不聞。〃吳淼水強詞奪理:〃宋大人可卑職對此案最後的判定並非是通姦殺人而是曹墨蓄意謀殺。〃宋慈突然把聲音提高了一倍:〃對這正是宋某要從雞蛋裡挑的第一根骨頭!你先以情殺案將姦夫淫婦捉拿歸案後又自己否定通姦殺人放了玉娘而判曹墨以大辟之罪案情完全變了如何變的?換而言之既然不是通姦害命那麼曹墨蓄意謀殺的動機何在?〃吳淼水辯道:〃曹墨生性風流見了玉娘貌美頓生奪妻之心他想殺了王四使玉娘成為一個寡婦然後再請王媒婆玉成其好事難道這不是他的動機嗎?〃宋慈說:〃就算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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