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部分(3 / 4)

小說:怪道胡宗仁 作者:古詩樂

間並沒有放映過這部電影。

所以這就幾乎算是確定了這兩個鬼魂的死亡時間,在此之前,這家電影院放映這部電影的時間是2009年的2月14日,20天之後下檔,那就是說這兩個鬼魂的死亡時間,是在2009年2月14號到三月初這二十天以內。於是我對李先生說,你讓我一下,我借用一下你的電腦。李先生站起身來,我開始用他的電腦試著結合幾個關鍵字,例如“2009、淹死、重慶”或者是“2009、二月、溺水”等字眼,查了很久卻也沒查到。人命的事,再小都是大事,而且這種這麼小的孩子都淹死了,這種一定會被媒體記載的,可是我不懂為什麼始終查不到,這個時候胡宗仁對我說,這個地方最靠近能淹死人的水源在哪兒?我突然一下醒悟了過來,於是把關鍵字稍微改了一下,明確的寫上了地名後再搜尋,還真的彈出了幾條民生新聞。

我對照了一下時間,發現和這個案子非常吻合,而且被打撈起來的死者,也恰好是一大一小兩個人,只是新聞稿裡出於對死者的尊重,加上網民們也不見得能夠接受死人的照片,所以屍體其實是被打上了馬賽克,只不過我注意到那個小孩子的屍體,儘管肚子上的衣服被微微撩起,面板也因為被冷水浸泡過久的關係,顯得有些烏青。但是我能明顯的區分出,照片上小孩死者的穿著,和剛才在放映廳裡抓住我手的那個小孩一模一樣。我對胡宗仁說,找到了,肯定是這兩人。於是我們開始閱讀起新聞的內容,果然和我的猜測相差很遠,並非孩子不慎落水,而根本就是自殺的。而且讓我覺得特別無法接受的,是因為這次離奇的自殺,竟然是母親抱著孩子一起跳水而死。

看了新聞報道,我覺得我有些難以接受,但很快我們也明白了為什麼她會帶著孩子一起尋死的原因,新聞稿的最下方,有一個正在哭喊的男人,男人看上去很瘦,頭髮梳得整整齊齊的,看上去大概40歲左右,從那凌亂的鬍渣看得出他已經好幾天沒刮鬍子了,雖然看上去非常憔悴,但是卻穿著很講究,不難看出,他是一個事業上有點成績的人。而新聞稿的內容寫的是,情侶吵架,情人節當天看完電影后,這個女人就回家抱著自己的孩子投河自盡。女性死者的年齡還不到三十歲,既然是情侶,那就說明兩人是沒結婚的,但是卻有了孩子,這個孩子是不是女人之前結婚生的孩子?新聞稿上並沒有說。

我早前多次提過,自殺的人本身是一種大罪,而自殺若不是有很強烈的執念的話,也基本不會走到那一步,所以很多人說氣話,說什麼自殺死了一了百了之類的,那是不可能的,自殺而亡的人,一定會比別的死法受到的罪責更大。我和胡宗仁都不怎麼喜歡接觸自殺類的鬼魂,因為想要送走它們,如果沒有從根子上化解它的執念的話,那一般都會很困難。但是那個孩子並不是自殺的呀,甚至說他是被自己的母親害死的,儘管這個年紀的孩子未必會有什麼執念,但為什麼他卻也一直都沒離開呢?

我很快就想通了為什麼,我問胡宗仁,你還記得剛才在放映廳裡,孩子抓著母親的手嗎?胡宗仁點點頭說記得啊怎麼了?我說你覺得有沒有可能是死掉的媽媽過分想念自己的孩子,所以把孩子一直留在了身邊,這種看似關懷的做法,對於孩子來說卻是一種無形的約束,讓他找不到自己該走的路,導致如今想留的留不下,想走的卻走不掉。於是當我想到這裡的時候,決定無論如何也要把那個孩子給送走,至於它的母親,那個女鬼,畢竟死於自殺,情況就比較難說了。

我把得到的這些線索梳理了一下,和胡宗仁一商量,我們覺得那個照片上眼睛被打上馬賽克的悲傷男人,也許是事到如今世界上唯一一個知道全部真相的人。我們需要找到他,而化解這段執念,也只能讓他親自來,因為我也實在不願意對這兩個可憐的鬼魂動粗。不過由於已經是一年多以前的新聞了,即便當時派出所調查死因的時候對這個男人留下過聯絡方式,畢竟時間有那麼久了,能否找到的確是個難題。於是我想了想,打算直接致電這條新聞的媒體方,賭賭運氣,如果落款處的那個記者還依舊在這家媒體工作的話,那麼或許他還能夠回憶起當初寫下這篇新聞通稿的時候那些情況。

於是我開始在網上查到了這個媒體的24小時新聞熱線,一般正規的報紙都會有專門給百姓提供新聞線索的號碼。打過去,隨著一陣彩鈴般的音樂後,一個話務員接起了電話。

“您好,我們是某某報新聞熱線,請問有什麼可以幫您。”

“你好,我想要立刻聯絡一下你們的冉某某記者,我有獨家新聞只告訴他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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