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
“不用多說了,小芳,你跟了我這麼多年,應該知道我的脾氣。我做出來的任何決定都是不會輕易改變的。還有”玉娘略為深思了片刻才接著說,“小芳,你跟了我這麼多年,你覺得從小到大,我一直對你怎麼樣?”
秦芳立即衝口而出:“玉娘一直以來都將小芳視為已生,體貼入微,細心照顧這份大恩大德小芳刻骨銘心,永世不忘!”說到這裡,她悲痛難支,聲淚俱下。
耳邊,卻聽見玉娘連聲稱讚:“好好好,小芳,你果然是個乖巧懂事的女孩子,玉娘果然沒看錯人!能夠聽到你這一番肺腑之言,玉娘即便是死,九泉之下也該瞑目了!”
秦芳哭道:“玉娘,好端端的你怎麼說這種話?你不能死,你也不會死的!要知道你犯的不是故意殺人罪,你只是誤殺,罪不致死啊!”
玉娘痴痴地搖了搖頭,悽然笑道:“小芳,你不必為我開脫,也不必為我傷心至此。我充其量也只不過是個人老珠黃的風塵女子,歡場過客。這世間除了你,恐怕再沒有人會把我放在心上。因此對我來說,生有何歡,死又有何懼呢?”
秦芳這時已哭成了淚人。她鼻翼翕張,嘴唇顫抖,還想要對玉娘說些什麼,然而喉舌凝噎,聲音哽咽,再也說不出半句話來。
絕望中只見玉娘點燃最後一支菸,輕輕地揚了一下手道:“好了,小芳,你走吧,快點離開這裡。我想一個人好好靜一靜,你改天再來看我吧。”
秦芳渾身一陣顫慄,無可奈何地從座位上站了起來。轉身離開拘留所的那一刻,她聽到玉娘最後對她說:
“記住,小芳,你已經長大了,要學會忍耐、剋制和堅強,今後不管你身邊發生了什麼事情,都不許像現在哭成這樣,——除非你遇見了你真正喜歡的男人。”
秦芳走後的第二天,玉娘就遭到了法院起訴。
玉娘對自己曾經做過的事情供認不諱。審判結果因此很快就下來了。判決書上這樣寫道:
“秦玉香,女,四十三歲,河南新鄉人,因誤殺罪、賣淫罪、逃逸罪、擾亂社會治安與公共秩序罪、以及嚴重破壞他人婚姻與家庭生活罪罪名成立,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即日宣判並執行”
這樣的審判結果,大大出乎了秦芳的意料。
十年!她做夢也沒有想到,一個早已下定決心改邪歸正的女人,竟會因為五年前的一樁案子而付出如此沉重的代價!
直到這個時候,她才深深體會到玉娘為何要將她的旅館取名“平安”。
平安是福。然而乞求平安,有時卻是為了要隱瞞真相。
事已至此,秦芳實在不知該怎麼安慰玉娘。
然而玉娘卻似已不再需要任何人的安慰。
她坐了不到三年牢就發了瘋,並在監獄裡自殺身亡。
她死的時候雙掌合什,掌心之間夾著一張照片。
照片裡有一對笑得很好看、樣子很親密的男女:那女的就是她;那男的就是她今生唯一愛的男人,那個五年前從上海來的珠寶商人。
正文 第十八章 輪迴(三)
更新時間:2008…6…24 15:04:04 本章字數:3647
那一年,秦芳剛滿二十四歲。
那一天,她披麻戴孝,淚流不止,但是沒有哭出聲音。
因為她記住了玉娘當年說過的那句話,沒有任何事情能夠讓她再次失聲痛哭,除了失戀;除了為她深愛的男人,她再也不會輕易掉下一滴眼淚。
可是,這世上還有誰值得她去愛?
那樣的男人,又要到哪裡去找?
類似這種問題在往後的日子裡,經常在她腦海中打轉。
她畢竟已不再是個小女孩了。跟別的普通女孩子一樣,她心裡邊也充滿了對愛情的希冀和幻想。
然而她等了好久,她心目中的白馬王子始終都沒有出現。她周圍男性朋友有很多,卻沒有一個能令她心動的。
她只好繼續默默期待,用心打理和經營玉娘留給她的平安旅館。
平安旅館的生意一直很不錯。她在忙碌的工作中不斷奔波操勞,在平淡的生活中不斷充實自己。日子一天天過去,她漸漸學會了忍耐、剋制和堅強。只是成就感和滿足感,並不能夠徹底取代孤獨感。
這是除了歲月無情之外另一個可怕的事實。
因為寂寞有時真的會把人逼得發瘋。縱使萬人共歡,當中的孤獨者也會倍感空虛與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