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非誰能跑得更快,而是在一個相對的高速中,超跑依然能穩若一張地毯,**絲車卻是全身吱嘎亂響隨時都有可能被肢解成一攤零件了。
高速讓四周的一切化為了流光溢彩的向後拋離,這足夠讓人血脈膨脹的速度卻讓媚娘平靜的側頭靠在了車座上,就像BABY般的昏昏欲睡了。
雖然路上已經找不到交警的蹤影,但各路口的電子警察卻在咔嚓咔嚓不斷拍攝下這保時捷911的身影。警察正準備通知交警追捕時,卻被那照片嚇傻掉了。因為這車除了副駕駛位上坐著一個女孩外,再無他人,駕駛座是空蕩蕩的!
追捕的命令沒有發出,上級下令由特殊部門接管此案件,具體是什麼部門也沒有說,只是所有的資料都被調取封存,複製則徹底刪除粉碎。
正是如此,在沒人打擾的情況下,公子將保時捷911開進了一個小公園的停車場上,四下無人,花前月下,唯有野貓叫春的喵喵聲,真是車震的好地方。
“姑娘,你看這環境如何?”公子轉過了身來,面向媚娘獻著殷勤道。
“你拿著笛子,你會吹嗎?”媚娘像只小貓咪般伸著懶腰道,“其實我們愛好挺像,不過我是吹簫的,要不你吹首我聽聽,好聽的話,我等下也吹首給你聽聽。”
“姑娘既然有此雅興,那小生恭敬不如從命了。”公子笑著橫笛於嘴前,手指如同跳舞般在竹笛上起伏。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閉目靠在了舒適的真皮座椅上,媚娘面帶微笑吟誦著古詞,微熱的解開了身上大衣的紐扣,露出了下面那白色蕾絲薄紗的睡衣,還有睡衣下那若隱若現的**。
正可謂千金易得,知己難尋,遇見了懂樂之人,公子吹得更加賣力,如同安眠的音符讓媚娘似乎已經睡著了。公子這才放下了手中的竹笛,嘴角露出了一個得意的笑容,而這嘴角卻一直兩列到了兩邊耳根的部位,暴露出了一嘴猙獰的獠牙。
他伸手解下了自己的衣襟,開始去掏自己的武器。
“如果我是你就不會把那噁心的玩意露出來的,除非你是不想要了。”依然閉合著眼睛,以為睡著了的媚娘突然說道。
“怎麼可能?為什麼你還是清醒的?”公子從未遇到過這樣的事情,緊握著笛子又放到了嘴邊。
“不用吹了,你的迷幻旋律對付一下普通人還行,對付我,這東西還沒伏特加兌二鍋頭來得有勁。”媚娘睜開了眼睛,看著身旁已變的醜陋的公子,依舊氣定神閒道,“其實,你們惡鬼吃人的勾當,我真的懶得理會,弱肉強食,適者生存這就是世間的真相。
不過,你選錯食物了,嶽汝是我的朋友,即便這女人有點愛心過盛,又喜歡偷懶,叫她逛街結果跑去開房睡午覺,但她依然是我不多看得上眼的人類朋友。”
公子猛然發動,張開了180度的大嘴撲向了副駕駛座上的媚娘,就像每一個急色的男人都會做的一樣。
媚娘顯然擁有豐富的處理這種狀況的經驗,只見她的雙眸一紮,一雙眼角向上翹起的媚眼眼核突然化為了金色的獸瞳,只是被這雙眼睛看著,公子全身都像被灌入了鉛水一般不能動彈,瞪大了眼睛看著面前的女人,第一次如此恐懼,因為這不是什麼鬼魂懂得技法,這是最純正的妖術。
“大仙敢問真身。”公子怎麼也已經活了整整兩百年,跟隨著葬春紅花瓷瓶周遊列國,也算是見多識廣。在他的處事常識裡,有兩種生物不要惹,一種是調查員,另外一種更可怕,就是盤踞在各地的妖怪。
妖喜靜,勿遷徙,領地感極強,多為靈獸領悟了修行之道而蛻變成妖。一隻最普通的能稱為妖的生物也存活了至少百年,而且懂得各種獨特的妖術,惡鬼對於它們來說連小嘍囉都算不上,這就是種族帶來的絕對優勢。
“你還不夠格知道我的真身,除非你真的想我用真身的樣子把你吃掉。現在我只問你,想死想活?”媚孃的問題其實很難矛盾,畢竟面前的傢伙已經是死了的惡鬼。
“活!”公子斬釘截鐵道。
“行,我留你一條活路,給我把嶽汝身上的鬼印解了。”媚娘微笑道。
“這個”公子面露難色。
“不作死就不會死,你還不明白嗎?”媚娘冷言道。
“不是小人不從,是小人的鬼印深刻入骨,根本無解之法,除非小人魂斷於世。”公子欲哭無淚。
“看來你是逼我幹掉你了。”媚娘抬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