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1 / 4)

作者:慕容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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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寫在前面(1)

寫在前面

二○○九年末,我混進了江西上饒的一個傳銷團伙,在其中生活了二十三天。那是一個未曾經歷的世界,就像《西遊記》中的盤絲洞和獅駝國,或者是愛麗絲穿過兔子洞到達的那個古怪去處,每件事都很荒謬,遠遠超出了我的想象。我生於“文革”,長於中國,自以為對人間荒謬略有所知,到了上饒才知道,原來我的經驗不過是豹之一斑,荒謬的年代從未真正終結,它就在我們身邊。

在那黑暗的二十三天,我看到善良的好人被騙子愚弄,過著悲慘的生活;我看到人們離鄉背井,為一個謊言虛耗時光;看到被踐踏的倫理和情感,每個人都在欺騙自己的親人;我看到病體孱弱的老人、營養不良的青年,他們經過了邪惡的教育,越發乖張和貧窮,對社會抱著深深的敵意;我看到家破人亡的慘劇,也看到洗腦的嚴重後果。

我始終在問自己:為什麼一個愚蠢的把戲竟能欺騙如此多的人?為什麼傳銷者竟敢明目張膽地行騙?為什麼傳銷一打不絕、再打不絕、總打不絕,甚至連打擊本身都成為了行騙的藉口?

最後我不得不承認,這就是一片適合傳銷的土地。所有傳銷者都有相同的特點:缺乏常識,沒有起碼的辨別能力;急功近利,除了錢什麼都不在乎;他們無知、輕信、狂熱、固執,只盯著不切實際的目標,卻看不見近在眉睫的事實。這是傳銷者的肖像,也是我們大多數人的肖像。傳銷是社會之病,其病灶卻深埋於我們的文化之中,在空氣之中,在土壤之中,只要有合適的條件,它就會悄悄滋長。

正文 寫在前面(2)

二十三天中我看了很多,也想了很多,現在我把它寫成一本書,書中沒什麼過人的見識,只有一些平常的人、平常的事,和一些人人都該知道的家常話。詩人馬雅可夫斯基常在自己的書裡寫一句話:供內服用。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成為一劑苦藥,可以在人們心中植下清醒的抗體,幫助他們抵禦傳銷病毒。這邪惡的瘟疫肆虐已久,世間苦無良藥,但願我能夠為此做點什麼。

傳銷不算什麼新鮮事,大多數中國人都聽過,很多人都有切膚之痛,電視、報紙連篇累牘地報道,人們聽多了,見慣了,就把它當成一隻爛蘋果,既不問它為什麼腐爛,也不在乎它爛到什麼程度,輕揮手就把它丟到腳下,任它在那裡徹底爛透。

這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就在每個人眼皮底下,卻極少有人願意真正睜眼看看。傳銷者不瞭解傳銷,因為他們格式化的腦袋已經無力辨別;普通人也不瞭解,因為他們離得太遠,而且根本就不在乎;連那些神通廣大的媒體人也缺乏真正的瞭解,他們報道傳銷、拍攝傳銷,卻常常忽視傳銷,很少把它當成一個真正的問題。沒有人明白其中的道理:傳銷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它怎樣洗腦?洗腦又是怎樣實現的?為什麼傳銷者竟會為了一個愚蠢的謊言如此狂熱?

根據可信的統計,到二○一○年,中國大陸的傳銷者已經接近或超過一千萬,這數字還在不斷增長。這些人大多都是受害者,最終將一無所獲,兩手空空。他們經過了長期的邪惡教育,都患有程度不同的“善遲鈍症”:人格扭曲、藐視道德、仇恨社會。接下來將是一個無比艱難的困局:在不遠的將來,就在我們身邊,將有一千萬個赤貧而且走投無路的人。一千萬個。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修訂的《刑法》中新增了“組織、領導傳銷罪”,把“傳銷”定義為“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活動。這個定語很長,讀起來也很枯燥,但已是迄今為止對“傳銷”最權威的定義了。

正文 寫在前面(3)

(二)

這條法律所定義的“傳銷”還是上個世紀的事。二十年間這病毒幾經變異,早已不復當年的面目,現在絕大多數團伙甚至都不提供任何商品和服務,只是單純地欺詐和拉人頭(活躍在廣西等地的“純資本運作”就是明證)。在我看來,“傳銷”二字本身就有待商榷,既然沒有“銷”,也就談不上“傳銷”,它就是明明白白的詐騙。它擾亂的不僅是市場秩序,更是基本的公序良俗;它不僅騙錢,而且害人,亂人心智、壞人健康、毀人家庭,如果把這時代的道德比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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