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2 / 4)

小說:愛是瘋狂 作者:誰與爭瘋

急了,拿了個高跟鞋砸我爸,我都不相信這事是發生在我家。可能當時我心理上都有問題了,越讓我媽難過,我就越不能說舒服,反正就那感覺,明知道她是對的,第一句還能聽一聽,第二句忍著,她講到第三句,我肯定要把她頂回去。15歲,我剛上初三,我父母離婚了。初三,對一個女孩是很關鍵的。我當時雖然上的不是金陵中學這樣的一類學校,但也不算差。我一直是語文課代表,老師很喜歡我。父母離異了,我嘴上說:“他們的感情像鏡子一樣破裂了,已經不完美了,何必去修補呢?”但我開始逃課,跟朋友出去溜冰啊、跳舞啊,把學業整個放棄了。普高沒考上,讀了個職高,學文秘。高三,跟我爸發生爭執的時候,我也不知道怎麼冒出一句:“你不要心情不好就拿我撒氣!”我爸第一次打了我一個耳光,我第一次離家出走,住到一個同學家裡。畢業了,我進了一家公司。公司要在上海開店,我就去了。她掏出一盒香菸,遞過來:“你抽菸嗎?”我搖搖頭,她自己點上一支。“在上海的那段日子是我最開心的日子!”她顯得很陶醉,“雖然基本工資很少,但對我來說,是一個新的開始。”我慶幸自己終於獨立了。那時候,我很要強,每個月的業績幾乎都是第一,最差也能拿第二,所以店長很欣賞我。我們做的是隱形眼鏡,我到同濟啊、復旦啊去做宣傳,下面都是那些天之驕子,我 在上面誇誇其談,感覺不要太好喲!現在我爸還經常提這件事:“那時候你多好,中秋節還打個電話回來,說單位發了盒月餅,要不要寄回家!”我記得我打這個電話的時候,我爸哭了幹了快一年,我覺得自己搞比較好。我積累了一定經驗,有了許多關係,而且父母離婚的時候,我們家的財產分成三份,有我一份,可以作資本。蠻順的,也許太順了,就不太珍惜。當一切都順順當當的時候,我把上海的店交給一個大姐,自己經常回南京,想在南京再搞一個店。我挺好玩的。我覺得交誼舞沒意思,要跳舞就蹦蹦迪。一個星期六下午,同學叫,一起去中山樂園迪廳,在那兒認識了我第一個男朋友徐康。徐康當時是大二學生,跟兩個同學一起去的。迪廳總要放一些“老薩”(薩克斯)。那天放的是《我讓你依靠》。一般陌生人請我跳舞我都不跳。他的一個同學來請我,我拒絕了,第二個同學來請我,我又拒絕了。他跟同學打賭:“我能請動她!”他走過來,不說話,一伸手,做出邀請的手勢,我想我已經拒絕了兩個人了,而且曲子都快結束了,我怎麼還會答應呢?看我沒反應,他還是不說話,把我的煙奪過去掐滅了,然後拉起我就進了舞池!後來我跟他說:“你那時候多‘酷’噢!”他說如果說話你肯定拒絕,乾脆什麼也不說!第一次約會,他帶我去拉斯維加斯(迪廳)。那天晚上他把半個月的生活費花了!我想誰埋單無所謂,他堅持第一次一定由他來。以後就不去迪廳了,去茶館,深入交流。那時候,我喜歡玩工夫茶。有一天回家的路上,經過一家花店,他咚咚咚跑進去。我想也不是什麼節日,買什麼花?一會兒他出來了,遞給我一支粉紅色的玫瑰——

一支。他說:“不好意思,我錢包裡只有10塊錢了,等會兒我還要回學校,沒錢買一束給你了!”我“假惺惺”地說:“哎呀還有10255塊錢買什麼花?又不能當飯吃!”我一直是長髮。夏天,熱,我跟我表姐相互鼓勵,剪了個運動頭。再見面的時候,他叫:“哎,你沒經我允許就把頭髮剪啦?!”他說我還是喜歡你長頭髮的樣子,我說那就慢慢留吧,他說好,留長了,我們拍婚妙照的時候你就不用戴假髮了“那時候想得多美好”一直神采飛揚的劉盼盼講到拍婚紗照的時候,突然語塞。“也許是命運的安排,就在1998年,我認識了印煦,我喊她大姐,她帶我認識了海洛因”感覺一切都沒意思了第一次是在她家裡看到她吸的,後來她又帶我到一個粉窩玩。一開始都不要錢,套,按我們的話講普通話還不好講,南京話是:“哎唷‘搭’兩口也沒得關係的!”我那時候只知道吸粉對身體有害,不知道違法。幾次之後,我沒經住誘惑,就“搭”了兩口。慢慢地,沒事就愛往他們那兒跑了。我爸以為我在為開店的事跑,男朋友找我,我總是忙、忙、忙,上海的店,轉讓給那個大姐了。開始我癮不大,我去了,他們就開玩笑:“哎喲,‘三口島(倒)子’來了!”我不知道癮會越來越大。那時候我一天花100塊錢和別人並個貨(幾個人合買一克)就夠了,我想一天100塊錢我吃得消,一天300塊也能承受。要抽粉,跟我爸在一起不方便,那時候我跟徐康也蠻好,我就在新街口租了個小套,跟我爸說我在上海,住了出來。就在那兒,我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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