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方四死了,一聲沒吭就死了。子彈穿過千里眼的兩個鏡片,打碎了他的眼睛。崽子們不知做什麼才好,直到第二條繩子因為布質的問題,被上面四個人的體重扯斷,那四個土匪的慘叫聲,才喚醒了守在炮邊的土匪。
由於這個時代的火炮,通常是透過裝藥量的多少,來控制射程,而這在當時,普通的小兵是很難掌握的,更別說土匪,所以失去了方四的三門炮,幾乎成為在林中跳躍著點射絕壁上土匪的胡仁,伴奏或慶功的背景音樂。
儘管中間有四五次胡仁沒有打著火,還有一次一個土匪不再向下爬,而是向上往回爬,結果射頭沒射中,反而打中了屁股,補了一槍才在他臨爬上崖頂時把他幹掉,但當四人摔死,十三個土匪綁著繩子死在絕壁上之後,其他的的六七個土匪就崩潰了,加上失了阿貴,也沒有誰去監督他們,於是山寨的師爺叫醒了林三之後,林三咬牙吩咐師爺寫信給吉林將軍下屬的寬城子軍營,就派了八個人騎著快馬下山了。
王根在山路上還沒見到人影時,就告訴陳宣:“馬匪下山了。”於是陳宣用一種類似過年放爆竹的心情,點燃了橫在十六把火繩槍引火繩上的長火繩。
胡仁把十六把槍分成四批,綁在可以在地上打下鋤犁的四個鐵凳子上固定,以代替前叉,每個凳子四把,凳子之間的距離和那條長火繩的長度是透過胡仁試驗出來的,控制在第四個鐵凳上的火繩槍全部發射完以後,應該第一個鐵凳子的四把火繩槍已裝好彈。
其實,這一切都只存在於理論。十六支火繩槍,有五支沒響倒是屬於正常,只不過還有兩支炸膛了。雖然胡仁用紙筒作為一個度量工具並做了一定的測驗,但這些前明軍隊就在使用的火繩槍年代實在太久,炸膛需要理由嗎?需要嗎?不需要嗎?
王根和陳宣按胡仁說的,炸膛的別管,不響再倒一次引火藥,第兩輪老天保佑,居然有十二槍打了出去。沒響的兩支也沒炸膛。
當然,這二十一槍儘管之前裝好一次藥的了,但還是弄了約莫有兩刻鐘才算發射完,而這二十一槍的戰果,總共是某一槍的鐵砂打飛了地上小石頭,然後小石頭飛起劃傷了一隻馬腿。還有就是另外七匹馬嚇得人立嘶叫,有一個騎手被掀下來後被馬蹄踏入胸膛。其他六個人馬平安的土匪,即刻拔轉馬頭朝山上奔了回去。
陳宣見還有一個人被斷了腿的馬壓在身下還在移動著,就要繼續裝藥,王根敲了他一個響粟說:“你有病啊,這麼裝藥不累啊?那人被馬壓著還能跑哪裡去?走,去瞧瞧師父死了沒,要他死了你上山跟我混去。”就不由分說的把白麵從坑道拖著衝胡仁那裡去了。
他畢竟是小孩心性,此時自然不知,此舉,以後會給他們師徒三人帶來什麼樣的後果。
○1作者注:1碼=0。9144米,125碼就是114。3米。狙擊手史上著名的“未開的一槍”:在賓夕法尼亞州的日耳曼城附近,當時弗格森在125碼距離上瞄準了華盛頓,由於華盛頓轉身離去,弗格森可能是因為紳士風度而沒有向他後背開槍。通常認為,如果弗格森開槍,必能命中。而三角形第三邊不可能大於兩邊總和,胡仁在離崖下三四十米的地方挖的工事,所以,作為一個受過嚴格射擊訓練,又有時間熟悉了槍支的人,命中是正常的。不算太過分的YY。
英國帕特里克弗格森於1776年發明的一種新式來複步槍。這種槍射程達180米,平均每分鐘可射4…6次。這比起當時每分鐘只能發射一次、射程僅90米的一般步槍來說的確是一種巨大的進步。弗格森在槍膛內刻上螺旋形的紋路即來復線,使發射的彈頭高速旋轉前進,增加了子彈飛行的穩定性、射程和穿透力;又在槍上安裝了調整距離和瞄準的標盡,提高了射擊命中率。
第一卷 十年 第九章 善戰
林三聽到方四的死,一下子坐倒在椅子上,這是起事的九個兄弟裡,唯一一個和他一起活到現在的人。他愣了一鍋煙的功夫,跳起來把兵器架上馬刀踢到手中,怒吼:“兒郎們!上馬!和老子一起衝下去給方四報仇!”
“你還是想想,誰來給你報仇吧”一個冷若冰霜的女聲響了起來。林三認得,這是他的小老婆蓮蓉,林三的手慢慢的從刀把上移開,儘管他那十把薄刃匕首可以極快的從腰帶裡抽出來,但沒有人比他更清楚,這個他親手調教的蓮蓉,是練武的奇才,刀法、鏢法一點也不比他差,並且,蓮蓉是站在他後面。
進來報信的崽子呆了,這時桂花一手背在身後,一手持著三眼銃走了過來,林三的臉上剛剛浮起笑意,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