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部分(3 / 4)

什麼?”

於永仁轉過頭,他並不看家俊,“我早已經說過,那晚我接到被害者的電話,她約我去她家裡談話,我想和她了結關係就過去了,但我並沒有敲開門,至於在我走之後發生的事,我不清楚,如果你想問我有沒有證人,我有人證,足可以證明在死者遇害的時間裡,我不在場。”

家俊平靜的說道:“你是有人證,可是我也有人證物證,那晚,你並不是八點去見的死者,而是九點,前後差了一個小時,就在我的當事人離開死者家裡後,你又去見了死者,這次,你們的談話並不輕鬆,死者威脅你,如果你不和你現在的妻子離婚,她就會把你和她的關係全抖出去,界時你會身敗名裂,在這種威逼和怨恨之下,你動了殺害死者的心,最終將她刺死。”

對方冷冷說道:“付家俊先生,你編故事的水平真是歎為觀止,如果僅憑你的口舌之詞就能詮釋清這一切,那還要法律如何?你的證據呢?你有什麼證據指責我?”

家俊不慌不忙,他的手探向上衣口袋,又從裡面取出一個信封。

“審判長,我這裡面有一張鈔票,是一張百元的鈔票,這張鈔票看似普通,但是卻是這樁案子最重要的一個證據。”

他請工作人員把信封遞給審判長。

“死者所居住的那幢樓拐角的街上,有一個賣花的小姑娘,她常常在那條街上賣花,當晚九點,她象平常一樣在街上賣花,那晚天氣不太好,她還剩下半桶玫瑰沒有賣完。當看到從公寓樓裡出來的一位先生後她本能的衝上去向他兜售鮮花,那位先生就是於永仁,他剛剛殺了人,慌不擇路的處理了現場從裡面逃出來,突然間一位賣花小女孩擋住他的去路,他來不及思索,為了擺脫這位小女孩就慌張的從錢夾裡拿出了一張一百元的鈔票遞給她,那賣花小女孩本想找錢給他,可是待她找好錢後,這位於先生早已轉身離開了現場,既沒有拿花,也沒有拿錢,賣花的小女孩一直攢著零錢想等秋天開學時買新課本,所以這張百元的鈔票,她一直沒有捨得花,而正是這張鈔票,它右下角上面清楚的印著一個指紋,那指紋就是殺死死者的真兇的指紋。”

第507節:大結局 (4)

家俊指著於永仁,“於永仁,你當晚殺人,帶走了殺人兇器,擦掉了房間裡的腳印,可是你慌張間被一個賣花小姑娘擋住去路,來不及思索之下你為了脫身隨手拿了一張鈔票遞給她,卻沒想到你手上鮮血未乾,在慌亂之下你錯手把一張帶著死者鮮血和你自己指紋的一張鈔票遞給了那賣花小姑娘!”

他說到最後一句時,全場皆驚。

家俊拍案指問於永仁:“於永仁,你殺死情人,毀滅證據,法庭上做假證,威脅相關辦案人員,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掩蓋你的罪行,現在罪證確鑿,你還有什麼話可說?”

法院人員已經把信封遞到了法官面前,那信封裡,開啟果然是一張百元鈔票,鈔票是裝在一個透明的塑膠紙袋裡的,法官也在仔細檢查那張鈔票。

於永仁驚呆了,他本能的狂叫,“他在撒謊,他在誣衊我!”

我也呆了,擠不進去,我在人堆外面看。

家俊說道:“這裡面還附有一張指紋檢查報告,那上面清清楚楚的寫著,是於永仁的指紋,證據確鑿,於永仁,你還有什麼可以抵賴的?”

法官低頭仔細看著那張報告,她看家俊,又看著於永仁,所有現場的人也都在看這於永仁。

那個被指控殺人的疑犯這時候來了精神,他象看到了一線生機似的狂叫,“是他,是他殺死的人,不是我,不是我!”

記者們都轉過了攝像機,大家對著於永仁在拍,於永仁的臉色蒼白,他叫:“我沒有殺人,沒有殺人,不對,你們不用看我,這不可能!那張鈔票是假的。”

現場秩序亂了起來,法警衝上來維持秩序,法官沉聲問於永仁,“於永仁,你還有什麼話可說?”

於永仁的精神崩潰了下來,他嚎叫:“我沒有殺人,你們這是栽贓,我沒有殺人!”

現場開始混亂,突然之間發生了一件我們都沒想到的事,那個叫於永仁的官二代從自己的席位上一躍而起,他瘋了似的衝向法官席,居然撲上去要搶法官面前的那一張鈔票。

大家都意想不到,法警這時反應過來,馬上衝上去,馬上扣住了於永仁。

全場譁然,一片混亂,法官的喝斥聲,桌椅被掀翻的聲音,還有記者的閃光燈,忙亂成一片

我根本無心去看這一片混亂,我看著家俊叫他:“家俊,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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