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3 / 4)

回了家安胎,他畢業之後就直接進了你外公的公司幫忙。”

“結婚後,他雖然比在結婚前對我冷淡了很多,但我以為他剛進公司,工作很多,所以也沒有太在意。我每天在家,除了安胎就是想著法的給他做菜,希望他一回到家就有熱騰騰的飯菜可以吃,我自問我已經做了一個妻子應該做的一切了,可他還是冷冷淡淡的。有時候,我也會懷疑,他是真的喜歡我嗎?會不會真的像別人說的,現在我們已經結了婚,他自然就不用再花時間應付我了。每次這個念頭一出現,我馬上就會自己否認,不會的,我相信他對我的感情。”

林月芬想著自己當年的自欺欺人,臉上又是一陣苦笑。

“其實,我又怎麼可能真的毫無察覺呢,只是,如果連自己的丈夫都不愛我,或者說他從頭到尾都在騙我,那我情何以堪。我又拿什麼臉去面對從一開始就反對這門親事的你外公,所以我只能告訴自己,要相信他,一定要相信他。我幾乎用了我一輩子所有的溫柔去對待薛臨輝,希望我們這段婚姻能幸福長久。其實只要自己相信了這些謊言,日子也不是很難過,如果沒有薛曼文的到來,也許我可以這樣欺騙自己一輩子。”

聽到了這裡,薛懷亦的心裡不知道是一種什麼樣的感受,心疼,有,氣憤,也有。也許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來形容會更恰當些。

她能明白她媽當年的感受,當時的薛臨輝對於她媽來說幾乎就是維持她所有自尊的唯一一根救命稻草,其實她怎麼可能會不知道薛臨輝是不是真的喜歡她呢,畢竟是天天睡在一張床上的人。她不願意面對現實,這其中,有愛,但更多的卻是一種執念,一種想要得到愛的執念。只是薛曼文的到來,讓她徹底的清醒的認識到一個事實,無論她怎麼努力都好,薛臨輝不愛她就是不愛她。於是她轉愛為恨,歸根結底還是不甘心。因為這不甘心,她葬送了自己一輩子。

“媽,和薛臨輝離婚吧,他不值得你再陪上自己的下半輩子了。找個真正疼你的人,你會幸福的。”考慮再三之後,她還是決定開口勸說她媽,她不想她媽再和薛臨輝糾纏下去了,如果再這樣下去,受傷最深的只有她媽。

薛臨輝對這個家根本就從來不曾在意,他要的錢和權,這麼多年下來也都已經得到了,之所以不離婚,只是對林氏總經理的光環仍有眷戀而已,同時可能也是想要再利用林家為薛曼文攀門好親。畢竟薛曼文的身份尷尬,一旦他離婚獨立出去,不承認薛曼文是他的親生女兒,薛臨輝的養女和林氏總經理的養女,不用問也知道哪個攀親容易,如果承認薛曼文是他的親生女兒,那薛曼文就是私生女,到時候不用說攀門好親,就是他自己都要揹負罵名。

第二十章 我要和你離婚

“呵,離婚,那不是太便宜薛臨輝了嗎?我就是要和他耗到死,他叫我不好過,我也不會讓他好過。”說到離婚,她不是沒有想過,但她不甘心,這怎麼能讓她甘心呢,就是因為薛臨輝,她斷送了自己最美的韶華,也讓女兒從小就沒有一個幸福的家庭,讓疼愛自己的老父最終對自己心寒出走。甚至她連父親辛辛苦苦為她拼下的股權都失去了。

“媽,你那又是何必呢?就為了爭口氣,難道要讓自己痛苦一生嗎?現在回頭還來得及的,你才四十五歲,還有大好的時光。”她實在是不想看到她媽再繼續這樣下去,而且和薛臨輝這樣耗下去,對於她媽來說,一點好處都沒有。只要他們一天不離婚,薛臨輝就可以仗著林氏的勢,花著林氏的錢,心安理得的在外養女人,甚至將私生女堂而皇之的帶進他們家。

“你也說我四十五歲了,我從十八歲開始耗在薛臨輝身上的時光是一個女人僅有的最好時光,我哪怕還有五十年可以活,可那能一樣嗎?四十五歲,我已經人老珠黃了,他卻用林家的錢把自己保養的那麼好,我不甘心,我已經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幸福了,那我就要把他綁在我身邊一輩子,我要讓他也不能和其他女人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薛懷亦看著林月芬因為長期菸酒的薰染,連厚重的化妝品都難以掩飾的蒼白臉色,最終還是決定將自己知道的全部都告訴她媽,她得讓她媽明白就算她賠上自己,將薛臨輝綁在身邊,也絲毫都妨礙不了他在外尋找幸福。

“媽,你以為他給不了別的女人名分,他就會痛苦嗎?你把他想的太高尚了,也許二三十年前,他還年輕的時候,會將愛情看的比較重,會對沒名沒分跟著自己的女人感到愧疚自責。可現在的薛臨輝,他已經習慣了這種愧疚,習慣了那個不要名分的女人的付出,他不會再感覺到難過的。而且他覺得他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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