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2 / 4)

小說:官衣刺客 作者:青澀春天

星和方勝二人,若想妥當交差,只怕也需在這生鐵上,留下個牙印。

卷三 一粒青豆 第5章 真有仙人嗎

入夜後,暫居官衙偏房內的謝觀星面色陰沉一語不發。一本不大的冊子,已被其人翻了數遍。而那冊子上所書,便是這村中的種種規矩。

冊子中規矩四百餘條,方方面面無所不包。其中大半涉及古禮,但仔細看過之後,謝觀星確定,這其中有些規矩,若放在尋常百姓,有無禍患尚不好說,可若是落在涉川官員頭上,卻真的可能要了人命。

村規一十六,村民一日兩餐,不可食用葷腥,亦不可飲酒,且不作不食。村規二十二,村民婚配,不得自行尋媒落聘,男婚女嫁皆需要由村中理戶及長老決定。村規三百三十四,入村之涉川官員,不得攜帶家眷,不得與村內農戶通婚,且三年內不得出村,待三年期滿,若要外出,需得村中理戶及長老認可。

這前兩條雖看似苛刻,卻勉強合乎涉川古禮,既然這村中沿襲的便是古禮,日子久了,便是真有情深男女,也未必真能生出什麼禍患,反正識得路途,大不了一走了之。可凡來此任職的涉川官員,即不得攜帶家眷,又不得與村中百姓通婚,還吃不到酒肉,這若有個心火燃起,倒是如何撲滅?這且不說,任職官員還須參與村中勞作,如村民一般遵守所謂“規矩”。而其後更有甚者,官員入村,三年不得外出。三年後若想外出,依舊要得到村中理戶及長老的許可。這在謝觀星看來,簡直就是大逆不道!這老君村可還在涉川的地界?有什麼規矩可以取代涉川律法鉗制官員?其行止倒是將涉川的官制放在何處?而在這些村民眼中,還當不當自己是涉川的子民?

即便是古禮重德,教化人心,若沒有制約,律法何存?

關於這點,謝觀星憤憤之下,曾有問詢方勝,不想那方勝卻是言道:“可此村落如此做為,想必已有了年頭,若說大逆,過往為何無人問津?難道僅僅是當時的天下還沒有你謝觀星?”

與謝觀星初始憤怒、其後沉默不同,那方勝在看過這冊子後,立時就變得有些輕鬆,其人只是在冊子中摘抄了幾條規矩,便藉口要去村中訪查,獨自溜了出去。

謝觀星有過勸阻,村中即沒有店鋪販賣酒肉等物,若沒有通道指引,即便是有銀子又有何用?可那方勝似全然沒有將此事放在眼裡。謝觀星看的出,這方勝外出,一定不是出去查案,而是動了旁的念頭。而這念頭的起因,一來可能是因為飢餓,二來卻極可能與方勝說過的另一番言語有關。

既是攔阻不住,謝觀星自是無可奈何,只得在叮囑兩句後,返回自家住處,點上油燈,將今日今日所見所聞好好盤點了一番。

今日申時,此處官衙公人的回返。但這些公人所講述的情況,卻依舊沒讓案情出現多大轉機。

見禮之後,推官厲傑、捕頭尤敬生對新任正撫令程慶懸樑自盡前的種種異常行為,做了一番詳盡的表述;其後亦找來了當事的女子做為佐證,直讓人覺得,這程慶的死,只是源於欺辱了村中女子,後因被人察覺,驚恐之下,這才懸樑自盡。

初始之時,謝觀星和方勝對這二人所言極度不以為然。若依著這兩人所言,這新任正撫令大人自盡的原因,未免太過可笑。涉川六品以上官員,有哪個沒個妻妾,何須如此猴急?即便真如捕頭所言,來此任職的官員不可攜帶家眷,可若有所需,大可出村去找,何必在自己轄區生事,這是不是太傻了一點。

但是真當推官厲傑取來村中所存卷宗,亦取來封面上書“丙三”二字,記載著村中規矩的冊子,謝觀星方勝這才發覺,此處的推官捕頭所言不虛。

按照卷宗上的記錄,除了本朝有十九名官員上吊,上代涉川國主制下,亦有六名官員死在了老君村內,只是這六名官員卻不是自盡,而是因為不同的罪責,被朝廷下旨砍了腦袋。

既然堂堂朝廷官員,都會因為想要開葷而去偷取轄區農戶家中的公雞,那欺辱村中女子,看上去也就不再那麼可笑。要是這程慶又湊巧知道了那名偷雞官員,最後被朝廷砍了腦袋,說不定真會生出尋死之心。調侃歸調侃,這最不可思議的還是,這被砍掉腦袋的六名官員,雖行為失德,所為亦五花八門,卻多是如偷雞這等的小事。即便是放在上代國主制下,罪不致死。可那捲宗上偏偏寫得清楚明白,亦有相關佐證,那六名官員的確是因為這等雞毛蒜皮的小事被殺。而其後涉川新帝單憫即位,倒是從未砍過村中官員的腦袋,可依舊有官員相繼自縊,其死因依著卷宗所言,大體相似,都是因忍受不了這老君村中的規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