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雙手交叉放在半空中,懸著呢!
“這些年過得怎麼樣?”
“就像昨天我跟你說的那樣,我一直在非洲從事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你大概早已從之霧那兒知道了吧!”之霧竟然住在卓冠堂裡,還管卓英冠叫“卓爸”,這是她意想不到的,“之霧會出現在這裡,我我挺驚訝的。”
之霧會住到卓冠堂是天意,也是卓英冠刻意安排的;讓杜蘅見之霧,也是他刻意安排的;留杜蘅住在卓冠堂,還是他刻意安排的。但,杜蘅會拋下丈夫、女兒去非洲工作卻在他意料之外。
“你什麼時候決定去非洲工作的?咱們上一次見面的時候,你不是還留在大學裡當講師嘛!”
那時候她多大?他不記得了,只記得她懷裡的之霧小小的,很可愛的樣子。那時候,他尚未收養遠之。他這輩子註定不會有女兒,之霧的出現讓他第一次對“女兒”這個名詞有了渴望。他還記得那時候,之霧半張著的嘴巴滴著口水,掛著淚痕的雙眼示意他抱抱。
和後來他收養的遠之不同,之霧會叫會哭會鬧,她不會剋制自己的情感,她是小孩,是小小的女孩,她會將自己的放肆完整地展現在卓英冠面前,她是個需要人疼愛的小女兒。
甩動著胳膊,之霧向卓英冠要懷抱,不是等待,她硬要來了他的擁抱。沒等卓英冠明白過來,他冷硬的臂膀已經抱住了之霧,全身的僵硬也在抱住她的瞬間逐漸融化。
“你叫什麼名字?”之霧問他,竟然是這小丫頭問他。
“卓英冠——你呢?”
“我叫幸之霧。”
之霧,她叫之霧。她的名字裡也有一個“之”,卓家繼他下面那一輩,每個孩子都是“之”字輩的,名字中的“之”放在最後一個。她的“之”卻放在中間,與卓家的孩子相似卻又不同。
當時他沒有問杜蘅,可杜蘅眼中燃燒的花火卻讓他無法遺忘。他知道她嫁給了一位律師,生活過得很平淡。
他以為她的生活會一直平淡、順利地繼續下去,直到他遇見十五歲的幸之霧,他才知道她那位有魄力的媽媽已經去非洲安營寨很多年了。
抬頭看看面前的杜蘅,白皙的肌膚早已不復存在,小麥色的肌膚裡透著陽光、健康和一種粗曠的美。不再年輕的她成熟而任性,她是杜蘅,又不是。
“杜蘅,我沒想到連野外生存訓練都會害怕的你,居然會在非洲生活這麼多年。”
杜蘅扯開嘴角笑了笑,從包裡拿出香菸,她熟練地點上,深吸一口,“還記得我們再見面那會兒嗎?我抱著之霧坐在街心,像當年一樣,我們倆再度巧遇。你很驚訝,而我卻超乎尋常的平靜。”
他怎能不驚訝?從那次因為她,津庭遭遇襲擊之後,她就徹底地消失了。那個粘他、纏他的杜蘅不見了,說毫無感覺是不可能的他想她,偶爾會想起她。
“當時我沒想到你那麼快就結了婚,還生了一個女兒。”
杜蘅深吸一口煙,再吐出,菸圈一圈圈將她團團圈住,她沉醉在其中,“幸德書很愛我,他可以為我付出一切,那份愛讓我感動。我告訴自己要珍惜他的愛,所以我嫁給了他。畢竟,能被愛總是幸福的。”
她話中的艱澀只有卓英冠能夠聽得懂,年輕的時候總以為愛是揮霍不完的數字,年紀稍大一點兒,面對的挫折多了,失去的東西多了,這才明白無條件被愛是人世間最奢侈的幸福。
“杜蘅,”他叫她的名字,記憶中他很少開口喚她,“有句話我早該對你說,當年那樣對你,我很抱歉。”
她搖搖頭,煙在她的手中緩緩燃燒,變成菸灰落在地上,“那不是你的錯,是我給了你權利讓你盡情揮霍我的感情,是我把自己推到了那麼尷尬的地步,不是你的錯不是你的錯。”
沒有人可以在情感上傷害你,是你傷害了你自己,是你讓自己變得那麼痛苦,是你給了對方傷害你的權利。所以,別怨恨任何人,要怨就怨自己在錯誤的時間愛上了錯誤的人。
有時候,連這點兒怨恨也是沒有的。曾經愛過,沒有結局,追憶起來依然甜蜜。杜蘅慶幸自己曾愛過卓英冠這樣的男人,至少他值得她去愛,她只是在錯誤的時間愛上了一個不愛自己的人,這段愛並沒有錯誤。
真正有錯的人是她!
“你什麼時候開始照顧之霧的?”
要提起開始那一點,卓英冠還真有些說不清,“她和遠之原本是同班同學,那個時候她常來堂裡玩。”
對幸之霧來說,全球第一大黑幫的總堂只是同班同學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