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但石堅也註明了,一不利於土地吞併,因為稅務以田地數量來徵稅的。加重了田地的成本。不利於宋朝現在這種需要百姓的大遷移。下邊一句石堅還沒有注出來,更不利於大工業時代的到來。
第二條就是各州府丁地不一。如在大洋島,因為丁少自然無所謂。但在田地緊張的州府,田地擁有者壓力就會增加。
第三條,看似將百姓解決出來。但也就在自己州府裡晃悠,其他州府不歡迎。怎麼說,因為外來人口的增加,必然會使自己這一州府的田地稅收增加。這也是清朝實施這一制度後,凡天下之人“出注所往,入注所來稽察盜賊、逃人、奸究、竊發事例。
這些人雖然才幹各不相同,可都是整大宋的人物尖子,一眼就看出其中的利弊。這種方法,可不是簡單地攤去人頭稅。這人頭稅不但包括狹義的人頭稅,還包括各種以人頭計算的搖役。對於人口的迅速繁衍是有巨大的好處的。不是養不出小孩,是養不起小孩。無論朝廷怎麼鼓勵都不行。第二還是石堅所說的穩定,不但在農村,就是在城市也出現了吞併土地,炒作地價房價的雛形。這一政策出臺,將會對土地擁有都增加成本,那麼吞併土地的風波將會減弱。
可這也是它的缺點。如果宋朝還是那個宋朝,這政策的出臺,將對所有大臣是一良音。可現在宋朝不是缺少土地,而是如果改變百姓居住在家鄉不肯離開這一觀念。
而且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