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那時起開始在意了。
他那時想:我不是心疼她,是我們在一起雙修,她不能把自己的傷痛當一回事,我就得當一回事,我們一起雙修,我是有這個責任的。
從此之後,君意即使只是被玫瑰花刺刺傷手指,他都會耗用靈力幫她治到完好如初。
第五年的時候,旭光決定離開了,為了境界突破去一個不遙遠但兇險異常的地方。
不知為何,漫漫求真路上,他的眼前總是出現她的身影,小小的較弱身影,還會自動換表情,淡然的表情,認真的表情,還有發飆火大的表情,落寞的、決然的、不捨的
生死關頭,他眼前沒有出現寧靜的海,而是她,是傻乎乎的她不管不顧在伏岱大殿向他飛身而來的身影。
“不行,我不能死我得回去,回去告訴她別在我眼前出現了,簡直要煩死了”
第二二六章 試膽大會之環抱(無恥繼續)
不知為何,漫漫求真路上,他的眼前總是出現她的身影,小小的較弱身影,還會自動換表情,淡然的表情,認真的表情,還有發飆火大的表情,落寞的、決然的、不捨的
生死關頭,他眼前沒有出現寧靜的海,而是她,是傻乎乎的她不管不顧在伏岱大殿向他飛身而來的身影。
“不行,我不能死我得回去,回去告訴她別在我眼前出現了,簡直要煩死了”
這樣想著,旭光才能撐住最後一口氣回到花田。
時光就是有這樣的魔法,無論是人、靈、妖、神,無論是什麼,只要是有感情的,在一起放在時光這個魔法機裡發酵,就會互相產生感情。
再厲害的生靈都會中招的。
旭光當然也中招了。
他記得他化形為小狐狸回到那片花田,回到那一間花房,回到了她身邊,得到了她的照顧。
但他忽然發現一個大問題:他沒法說自己就是旭光,一隻沒有尾巴的遍身鱗傷的小狐狸,太沒面子了!他其實不是太要面子的人,但在她面前就很在乎,甚至有了悄悄離開等以後厲害了再回來的想法。
好在君意一直沒有揭穿他的身份,假裝不知道,假裝了很久,一直到他習慣了,一直到相處得又很輕鬆愉快了才自然而然叫出來。那時,他都沒有意識到什麼,一切都那麼的自然。
雖然喜歡,自然地如純淨的空氣一般喜歡,但他沒有表示,甚至那天君意醉酒後表白了,他都沒有任何表示。
他做了一個懦夫。
他是天狐,身上流的一半是靈狐的血液,一半流的是神的血液,他不想也不能娶一個普通人類白頭偕老,而他知道,她要的只有“白頭偕老”這四個字,他可以給她浪漫美好的過程,甚至能給她一個圓滿的結局,但偏偏給不了這個四個字。
他只能給她這樣的愛,放手的愛。
他以為自己能放手,畢竟他以前就放手過很多次,愛情是什麼?一時的衝動和極度的好感,巧合的相遇,加幾滴曲折的過程做催化,如此而已。
怎麼來的,怎麼離去。
時光會沖淡一切。
那時,他是這麼深信的,他是什麼人?天狐!天狐王朝最優秀的天狐!天狐中的天狐!有什麼他沒有經歷過的!有什麼他無法戰勝的!
他要再次挑戰時光的魔法!
收到挑戰,時光笑了。
時光一笑,旭光就敗了。
旭光或許可以戰勝一時的衝動,可以忽視對君意的好感,可以對命中註定一般的邂逅嗤之以鼻,可以把兩人的共同的經歷權當劇情,可以把曾經的同生共死當做美好的記憶封存。
但他無法抗拒時光對他的改變,有一天他忽然發現,他竟然喜歡上了君意的手,有皺紋有老繭的手指,他那天沒事呆呆地看著看著,竟然覺得很好看。
蒼天啊,他明明喜歡的是花瓣一般嬌嫩的肌膚,鍍著一層月光般的白皙的手指。
君意的手指,有很多紋路,細小的紋路很多,比較深的紋路更多,手指頭雖然修長,但關節長得比較粗大,關節突出的手指頭明明是最醜的,反正怎麼看都不屬於好看的級別,跟旭光一貫的審美觀更是一個在天上,一個在地下室八百層。
竟然是看習慣了,就覺得好看了。
他不能接受了,太不能接受了,他火大的時候就咬君意的手,因為實在太火大了,因為竟然他喜歡這雙有皺紋又老繭的又關節突出的手使勁兒揉自己的耳朵!
他真的是火大得要死!
皇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