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3 / 4)

小說:花氏孤兒 作者:瞎說唄

天色將暮,七殺、破軍、貪狼,三個蒼涼的身影傲立山崗,仰天長嘯。

玄都

【章三】玄都

初到玄都,是在十二月,大雪紛飛。

三人停在一家小店門口,跺了跺靴底的雪,顏鵲站在簷下回眼一望:好一場大雪,鵝毛橫飛,忽東忽西。

行已挑開葦編的簾子,輕聲道:“師父請。”

顏鵲、傾之與行已先後進了大堂。聽有來人,談笑暢飲的食客不約而同望向門口,看是不是相熟的朋友,好邀來共飲,卻見來的是三個陌生人,他們狐帽貂裘,渾身上下裹得嚴嚴實實,只露出臉來,一看就知道是不習慣北方酷寒的外鄉人——其實這天氣在玄都,還不到最冷的時候。

三人中,年長者三十上下,鳳目狹長,白麵有須,年少者,男的十四五歲,面帶微笑,溫文爾雅,女的十歲左右,粉腮丹唇,顧盼生輝,食客們不禁心中驚訝:這樣打扮如此模樣的人,在北方,尤其是北方邊陲,並不多見。

大堂中間的架子上,一隻整鹿烤至金黃油亮,炭火微微,鹿香沁心。顏鵲掃一眼堂中,見滿滿都是食客,唯獨沒有店家,不由蹙眉。

正在翻動烤鹿的漢子似是看出來人的疑惑,笑道:“外鄉人吧?隨便坐,咱們這裡窮鄉僻壤,大冬天的,沒有別的,只有鹿肉。”

他哈哈一笑,晃了晃手中的刀子,“吃肉就自己拿了刀子割,”又用刀子指著牆角,“那裡有酒,喝酒自取,走時把錢扔在桌上就行了。”末了又不忘補充道,“那酒烈得很,不知道你們喝不喝得慣,不過這樣的天氣,最暖身子了。”說完他割下大塊鹿肉,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仰頭灌了碗酒,大口吃肉。

傾之與行已對視一眼:如此稀奇的規矩真是聞所未聞。

顏鵲心道:早聽說玄都民風一淳,二悍,卻想不到竟是如此質樸可愛。他大步走在前頭,笑道:“我看窗邊不錯,正好賞雪。”

傾之、行已隨師父撿了靠窗的位置,透過葦簾的縫隙可以看見屋外白茫茫天地一色。疾風暴雪,如壯士執戟,歌舞破陣,長歌壯烈。

桌上粗瓷碗盤筷子醬料一應俱全,只是沒有刀子——玄都尚武,冬天更常有野獸出沒,是以男人出門,沒有不帶上一把刀子防身的,所以店裡也就省了這個麻煩,只是這卻難為了外鄉人。

三人跪坐一桌,大眼瞪小眼,最後顏鵲自嘲大笑:“鹿是好鹿,可惜沒有割肉的刀子,如何入口?”

行已微微皺了眉頭,肚子著實餓得緊了,更何況美味在旁,香氣誘人。

旁邊的食客們聽顏鵲這個外鄉人,倒不似傳說中南人的矯情挑剔,自我解嘲的話甚是灑脫豪氣,也不由大笑起來。

有人大聲道:“可以去後面管主人家借一把,你們南邊來的人不會隨身帶著這玩意兒吧,哈哈。”他晃了晃手中帶豁口的刀子,叉了塊肉,塞進嘴裡,連筷子也不用——雖是好心建議,卻多少有些嘲笑南人勇武不足。

傾之不服,握起破曉,拔出將黎,“誰說我們無刀?”

行已道好:誰知將黎出鞘竟是為了割肉,好個風雅!

顏鵲大笑:倘能以此刀割肉啖鹿,而非飲血殺人,這天下,就太平了!

堂中食客卻吃了兩驚,一驚是顏鵲三人進來的時候貂裘裹身,大家不曾注意這些南人居然還帶了兵刃,二驚是那說話的孩子雖然還沒有變聲,嗓音稚嫩,但卻聽得出不是女孩兒——不知是誰家的孩子,生的如此細嫩,似個女娃,但說出來的話卻很是氣魄。

行已割了三盤鹿肉,最多的端給顏鵲,最少的留給傾之,傾之感激地看一眼大哥,就這交換眼色的空當,顏鵲以絕不遜於出劍的速度將兩人的盤子對調,一臉微笑道:“青兒,多吃肉才能長得結識。”

傾之的臉頓時垮了下來,萎靡不振,行已看著傾之,愛莫能助,只能夾起鹿肉,聞了一聞,勸傾之道:“二弟,這鹿肉很香。”

傾之苦著臉,哀求地看向師父,顏鵲低頭吃肉,不搭理他,只對行已叨叨道:“行已,取些酒來,你也嚐嚐,也算是男子漢了,吃烤肉,喝烈酒,別叫人家小瞧了去,青兒就算了,他還小。”

傾之偷瞪一眼顏鵲,磨磨蹭蹭地用筷子撥撿鹿肉,毫無食慾——卓然死後,他帶著窈瑩逃難入山,過了年餘飢飽無定的日子,師父嫌他瘦弱,一路上每到一處都要點了大魚大肉給徒弟“補身體”,頭兩回他還因為年餘未沾油水,覺得甚是甘美,可接下來就是遭罪了。他年紀小,本就飯量不大,偏愛清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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