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部分(1 / 4)

小說:重生在美國 作者:嘟嘟

“不嘛,不嘛!爸爸媽媽,我會養它的!我會去賺錢養它的!”

當時才10歲的小女孩哭得如同自己被人拋棄了一般,真是聞者傷心見者。

最後她的父母拗不過,才允許將這隻難看的土狗給留了下來。就這樣養了四五年,現在長大了依舊是一條醜陋的狗。

詹尼斯給這條狗取名叫做“阿醜”!她待這條狗很好,很好。

每次有東西吃時,她總會分給阿醜一份。可是就算如此,阿醜依舊吃不飽,還好的是,它懂得自己跑出去找東西吃。見到什麼就吃什麼,阿醜從來不挑食的。

五年的時間,醜女孩長成了醜少女,醜小狗也長成了醜大狗。

這五年的時光裡,詹尼斯經歷了許多事情,比如說喜歡上聽音樂、畫畫、作詩等等。還有就是剃光頭,扮成男孩子想要混到其男孩中,又或者是喜歡上卡朋特兄弟的歌曲,在他們的電影中發現了神秘的彩蛋等等。

在別人的眼裡,詹尼斯不僅變醜了,還變得很奇怪,性格有些偏激,人們更不喜歡跟她在一起了。

有了阿醜陪伴之後,那些不喜歡她的人離得她更遠了。這樣也好,再也沒人欺負她醜了。

阿醜很兇,誰敢欺負詹尼斯,就會衝那人狂吠,要是這樣都不怕,阿醜就會咬人。是真的會咬人,有一次差點還咬出事來,幸好對方沒事,虛驚一場。

這次艾力克斯進行巡演的訊息,她老早就在關注了。

詹尼斯一直在攢錢,她也想去演唱會,親眼看一看艾力克斯長什麼樣子,聽一聽艾力克斯的歌。

現在她一人兼做三份工作,每天從早忙到早,就是想要攢夠錢去演唱會。這是她這輩子最大的目標了,一定要去艾力克斯的演唱會!

也許是因為喜歡同一個人音樂的緣故,詹尼斯找到了個夥伴。說是夥伴其實也不正確,其實她們只是在同一個地方打工,雙方並不是很瞭解。

詹尼斯跟珍妮同在一家商店裡當售貨員,珍妮比她晚到這裡工作。

珍妮是個漂亮的金髮女孩,跟詹尼斯一樣都是十五歲。她們在認識只是因為工作原因,剛開始的時候,珍妮對工作很不瞭解,於是就找詹尼斯問這問那。

在聊了幾次之後,她們才發現大家都喜歡卡朋特的歌曲。這讓兩人的距離拉近了不少,畢竟有了共同的話題。

“吶吶吶!我認為艾力克斯唱的那首《一個天使》要比理查德唱的《媽媽說》好聽。你認為呢!”

珍妮是個話很多的女孩,她每次空閒下來時,就會談論艾力克斯跟理查德哪個更帥一些,哪個唱歌更好聽些,哪個寫的歌曲更美些。

詹尼斯也喜歡理查德,只是她更喜歡艾力克斯。每次爭論的時候,她總會站在艾力克斯這邊。她覺得,艾力克斯的每一首歌都會讓人出乎意料,都很好聽。

珍妮就不一樣,她喜歡理查德多於喜歡艾力克斯一些。用她的話來說就是,理查德長得那麼可愛、那麼惹人憐,當然是理查德要好一些啦!

她們兩個,一個長得醜,一個長得漂亮,一個長得穿著陳舊,一個穿著時尚。卻因為同一個話題而走到了一起,成為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但是這種好朋友的時間只限於工作時間,一旦下了班,珍妮就會離得詹尼斯遠遠的,她老是有約會,老是有人追。珍妮每天花在吃喝玩樂方面的錢,比詹尼斯多得多了。

“喂,詹尼斯,你怎麼不用打工賺到的錢買見好衣服啊。你也太省了吧!”

珍妮有時候會這般問,在她看來,女孩子就是要穿得漂漂亮亮的。這樣才會體現出女人的價值,才會有男人追。要是掙那麼多錢,卻分文不花,那可太對不起自己了。

“我還要攢錢去看艾力克斯的演唱會,不能胡亂花錢!”

“啊?你也要去看演唱會啊,路費和買票錢很貴耶!沒有200美元是不行的吧!”

確實如此,艾力克斯演唱會的票價不是普通人家可以承擔得起。如果加上路費、住宿費以及其他雜七雜八的花費,200美元是不足以讓詹尼斯去看演唱會的。

第140章 友情與欺騙

對於珍妮的這個疑問,詹尼斯早就已經想好。她一直都為這天準備著,遇到過很多障礙,最終想到辦法去解決。

詹尼斯看著遠方,微笑地說道:“不用那麼多的啦!我已經攢了一年了,再過一個星期就攢夠100美元。到時候我就辭掉工作去休斯敦看演唱會。”

這樣的回答,讓珍妮大吃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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