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剛說完,就有人不同意了:“那都是建立在att公司的基礎設施上進行的聯網,萬一人家不跟我們合作,又或者一定堅持要拿大頭,我們只能和湯水什麼的話,那有怎麼辦?”
att公司就是美國電話電報公司,這是一家美國電信公司,建立於1877年,一直都長期壟斷美國長途和本地電話市場。它的前身是貝爾公司。是電話發明人貝爾建立的美國電話公司,1899年的時候,att整合了美國貝爾的業務和資產,成為貝爾系統的母公司。
如果按照歷史發展,這家公司一直到了1984年才被拆分,當時的美國司法部門依據《反托拉斯法》一拆為八家公司,其中一家繼承了母公司名稱的新att公司,和七家本地電話公司,也就是所謂的貝爾七兄弟。
從那以後,美國電信業務才真正進入競爭時代。否則的話。美國電信業務都一直屬於att公司壟斷著。沒人能夠在這個領域裡面挑戰它,只要有人敢跟它作對的公司,無一例外都倒閉或者被收購了。
如果方舟公司不採用光纖方案的話,必定繞不過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也必定沒有辦法從跟對方合作中獲取很大的利益。
當有人將這個問題擺出來之後。立即有人極力反對:“我們方舟公司投入了那麼多人力物力和時間成本進去。不是為了成為別人的打工仔的!如果跟att公司合作,我們是沒有辦法擺脫這樣的地位的。”
“是啊,att公司太過強勢了。不可能容忍我們在他們的使用者市場裡面掙錢的。萬一他們看到有利可圖,完全可以等到我們培養市場成熟之後,自己另外搞一套東西出來,然後將我們甩到一旁去。那可就玩完了!”
這樣的言論得到了在場許多人的認同,他們不是沒有見過att公司的做法,否則的話這家公司也不可能將美國電話市場壟斷到現在,幾乎都已經有一個多世紀了。
唯有諾依斯並不這樣認為,他開口說道:“有了att公司的基礎裝置、資金和人力,我們的網際網路才能以最快的速度發展開來。”
“只要我們緊緊把握著網際網路的關鍵技術,不怕分不到利益!在我看來,唯有選擇跟att合作,才符合我們方舟公司的最大利益。”
他今年已經四十歲出頭,能夠做到方舟公司數一數二的位置,已經算是非常幸運的事情。經過這麼多年的拼搏,他早已習慣穩紮穩打的做事方式。他不僅精通商業技巧,也很懂得公司政治,更加擁有與非技術人員打交道的耐心。
諾依斯的說法其實挺正確的,如果方舟公司能夠一直引領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同時還能夠將一些基礎硬體和技術把握在手裡,比如說根域名服務等等,就能夠坐著都能夠賺錢發財。
只不過有些人不是這般想的,特別是莫爾,他雖然跟諾依斯私交很好,但對於這方面的看法截然不同。
莫爾有些激動的反駁說:“從現在的計算機硬體發展速度來看,網際網路技術在以後發展必定會越來越快,如果我們採取保守的態度去應對這個領域,我們勢必會被時代所淘汰。即使以後能夠賺到錢,那這個領域也不會屬於我們,時代也不會是由我們來引領!”
一時之間,整個會議室都吵得亂哄哄的,唯有艾力克斯一言不發的看著他們發言爭論。
不論他們怎麼想,最終還是得要由艾力克斯來拍板,當他們討論得差不多的時候,都紛紛盯著艾力克斯看,想讓他來拿個主意。
艾力克斯微微一笑,他緩緩的對大家說:“跟att公司合作、怎麼合作的問題,你們先不用想得太多。我認為唯有先派人跟他們接觸過之後,再進一步考慮。”
停頓了一下,他繼續問道:“技術專利方面,我們都已經將手續辦完了吧?幾種上網方式,光纖網路技術和光纖製造技術等等,都沒有什麼問題嗎?”
諾依斯微微一愣,很快就回答道:“沒問題,我們早就已經將這些專利申請下來。雖然我聽說有人也在研究光纖技術,不過他們比我們晚了太多,除非他們能夠有超時代的發明,否則的話,肯定繞不開我們的專利壁壘的。”
艾力克斯他們聽了之後,心中都放心了不少,這些專利可是他們手中重要的籌碼。過了片刻,艾力克斯有接著說道:“我的意見是,繼續完善光纖網路技術、製造工藝等等,減少故障率、降低成本,即使我們現在用不到光纖網路,以後也必定會用得上的,畢竟社會是向前發展,技術也會不斷的更新換代,不久的將來也有可能會用得上光纖技術。”
這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