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部分(4 / 4)

小說:網路科技娛樂 作者:翱翔1981

消費者提要求。

但是這種要求還很合理,讓很多人接受。

自己也去過暢玩網咖,那裡的氣氛著實不錯。

最起碼秩序和環境真的不是一般的網咖可以比得了。

林楠點點頭,表示你沒有聽錯。

“真是年少有為啊,我在你這個年級不知道在哪裡瘋呢?”周華健似乎在自嘲,但是又不像是自嘲的樣子。

“呵呵,我知道你的想法,每一個人都有每一個人的際遇,你也不列外,這次我找你也是突然起意的,你也知道我們主要做網路的,現在我旗下成立了一個娛樂公司,但是公司現在因為人手問題,只在做動漫。

我呢,想要您加入?當然首先說明一點,我們公司的制度和別的不一樣,因此如果你適應不了,那麼我只能說遺憾。”林楠淡然一笑,說道,心中卻在尋思著自己下面的話該如何說,讓周華健答應自己。

雖然周華健不是極紅的歌手,但是他的聲音還是不錯的,最起碼林楠覺得還是不錯的。

在後世許多的歌手都是靠包裝出名,但是聲音確實不咋地,相反周華健這樣的老歌手倒是憑著真功夫打拼出來的一番成就。

“制度不一樣?怎麼個不一樣?”周華健沒有回答自己加不加入林楠的公司這個問題,而是對林楠最後那一句話起了興趣。

要知道最後一句話可是一個敗筆,即使前面說的再好,自己答應了,但是聽到那句話也會感到不舒服的。

“我們公司的制度就是憑實力上位,一切都是靠著自己的努力取得更高的成績。我們採取積分制,就是在公司想要做什麼,到了什麼地位都是需要積分來判斷。

比如說一個新人,我們會給他200積分。

這兩百積分可以做什麼呢?

可以在公司商店裡面購買十首歌外加向老師學習十個小時的機會。

積分的獲得就是靠你對公司的貢獻,積分是可以交易的。

比如你寫了一首歌,放在公司商店裡面,兩種銷售模式,一種是公司估價買斷,一個是寄售,但是要收百分之二十的手續費。

當然如果你有錢,也可以用錢來購買,一點積分一萬塊華夏幣。

積分不僅可以買歌曲,還可以申請開演唱會,演電視,接廣告。

總之一句話,在公司裡面積分當道。

老師授課,需要向學生收取積分。至於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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