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泡的哀求我們,只要是他們能想到的方法他們全用上了。
然後這筆貨我們不能給他,如果我們給他了他又要對付我們了。我們拿了他們的貨,他們還要老實一點。
而被我們抓住的羅漢、廖洋和張一寧都很老實,我們每天給他們送一頓飯,他們餓不死但也沒有力氣逃走。
天氣越來越暖和,大約在陳天悅找過我第七天的時候,我覺得我身上的傷已經不怎麼疼了。只要不是劇烈運動,我跟正常人沒什麼區別。小夥子恢復的快,再加上我本來體質就不錯,我已經可以帶著小丫頭出去散步了。
跟小丫頭在一起的這段時間,我雖然討厭她但是她並不招人煩。她怕我討厭她,每天都安安靜靜的坐在病房中看書,從來都不敢打擾我。無論我要幹什麼,她也總是識趣的搶在我前面把事做完。她做的這一切,還是為了討我歡心讓我喜歡她。
心裡我總是告訴我自己討厭她,但要是真的把她弄走我還真有點捨不得。她那麼乖巧,我身邊的兄弟都喜歡她。一想到我要把她送走,我還有點難受。她過完年才虛歲十四歲,我把她一個人送走了她該怎麼生活。
“畢方,你家在哪住?”我開始旁敲側擊的問她。
“我,我忘了我才十四歲,有點傻”這段日子小丫頭也跟我混熟了,她開始跟我玩心眼了。
“你說不說?不說我明天趕你走!”我嚇唬她。
“”一句話,我把她嚇的不敢出聲了,她開始可憐巴巴的看簡傑。簡傑能打,在我們中是數一數二的角色。她知道簡傑對我很重要,有時候簡傑說一句話很管用。
她不喜歡說話,簡傑也不喜歡說話。在她看簡傑的時候,簡傑朝我投來冷冷的目光。
嗎個比的,因為小丫頭我的人氣都快沒了,我現在不能再虐待小丫頭了。看簡傑看我的眼神不對,我只好露出虛偽的笑容。
這段日子小丫頭一直穿著來時的衣服,她也該換件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