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說並非預感,而是一種擔心,擔心他見到最怕見到的結局。
然而,當他趕回原來的位置後,卻沒有了小陳的身影。
“你是在找這個人嗎?”
一個帶著濃厚地方口音的聲音響起,隨後草叢中出現一個穿著落魄的男人,他將一具屍體扔在了隊長面前,雙手握刀,渾身浴血,眼神鷹一樣銳利。
隊長的雙眼瞬間一緊。
“放心,俺不殺你,告訴你們那些人,想殺俺,就來這裡找俺,這是俺的老家。俺叫做赫連慕天。”
落魄男人面無表情的吐出幾句地方話,然後緩緩離開。
他手上的雙刀,猶在滴血。
隊長這個時候很想衝上去,但他卻感覺雙腿痠軟使不出力道,很久以後,他才知道,這是恐懼,面對一個渾身帶著匪氣的人,所帶有的恐懼。
他一度認為這是沒有出息的體現,但後來,他明白了,這是人類的本能。
面對大西北悍匪赫連慕天,他不戰而退。
☆、雷狐
這位彪悍到令人髮指的大西北悍匪,在解決了追擊他最緊也對他最有威脅的□□小隊後,擦拭了一下彎刀上的血,蓬頭散面,他在這個西北荒原上行走了接近三個小時的路程,猶如一匹荒原上的蒼狼一般,不知疲倦,大約下午五點左右,他來到一個國道位置,這條通道可以攔截下一些長途車輛,到達他想要到達的地方。
他行走了三個小時路程,到達國道的時候卻已經是下午五點了,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在路上,花費了接近兩個小時也的時間用來佈置疑點,用來迷惑追擊他的人,對於他這種在荒原上一把刀一根繩子就能對抗一個連隊的超級悍匪來說,做幾個迷惑敵人的套子,實在是簡單至極。
他在國道上隱匿了半個小時,終於等到一輛開往內蒙的車。
幾乎沒有人知道,他的家是在內蒙。
清晨七點,他回到了久違的家。
像他這種有上頓沒有下頓的悍匪,本該是沒有家的,但是他卻無法拋棄這個地方,因為在這個家裡,有一個他不能拋棄的人。
女人。
這個女人,雙目失明瞭。
赫連慕天風塵僕僕坐了13個小時的車到家的時候,這個女人正坐在帳篷裡,用針線納一個鞋墊。
雖然她失明瞭,但是買來的鞋墊上都有孔,在看不見的情況下,她也能準確的把針線縫上。
赫連慕天剛剛開啟帳篷,就愣住了,他開啟帳篷的手依然在那裡,保持著原來的動作,身體僵硬。
或者說不是僵硬。
因為他的身軀以一個微妙的弧度弓了起來,草原上的野獸,在面對敵人的時候,通常也會做出這樣一個動作。
“回來了?”
女人溫婉的聲音響起,“有一個朋友來找你,他已經在這裡等了兩天了。”
赫連慕天眼神銳利的盯著那個坐在床頭的男人,黑頭髮,卻是藍眼睛,看不出是哪個國家的人,從長相上看去,像是一個混血人,這個男人有一張俊俏到讓人嫉妒的臉龐,稜角分明,他的穿著十分得體,身上相當乾淨,一雙手的手指細長,只有赫連慕天這種在刀尖上討生活的人,才能看出,這個男人的食指和拇指之間,有一層深厚的繭。
角度相當刁鑽。
唯一不和諧的就是,他生著一雙三角眼,讓他本來帥氣的容貌,增添了幾分狡猾。
赫連慕天沒有放下帳篷,鷹一般的眼神,直視著這個男人,帶著不加掩飾的敵意。
沒有人知道,赫連慕天之所以殺人,僅僅是為了這樣一個失明的女人。
但是現在,這個男人的出現,讓赫連慕天的秘密,不是秘密了。
一瞬間,赫連慕天就起了殺意。
“我們出去談?”
這個混血男人操一口標準的普通話,面對赫連慕天滿臉的殺氣,並不在意,一副淡然的表情,他的嘴角還帶著笑容,討厭的笑容。
赫連慕天沒有說話,而是讓開一步,目的已經很明顯。
他不會先這個男人一步走出帳篷。
他的謹慎源於這個男人身上不同尋常的氣息。
那是一種讓赫連慕天這種悍匪都警惕的危險氣息。
男人聳聳肩,施施然走出帳篷,一臉的輕鬆姿態,閒庭信步。
等到他走出帳篷,赫連慕天才走了出來,遙遙看著這個男人。用濃厚的鄉音開口道:“不管你是誰,你觸犯了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