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3 / 4)

小說:林語堂-蘇東坡傳 作者:月寒

其是駙馬王詵,在審問時牽扯到他,因為他曾和蘇東坡交換過各種禮物贈品。皇帝下令凡與蘇東坡交換過詩文的人,都得把手中的詩文呈上備查。

仁宗的皇后,她一向支援蘇東坡,這時染病而死。她死前曾對皇帝說:“我記得蘇東坡弟兄二人中進士時,先帝很高興,曾對家人說,他那天為子孫物色到兩個宰相之才。現在我聽說蘇東坡因為寫詩正受審問。這都是小人跟他做對。他們沒法子在他的政績上找毛病,現在想由他的詩入他於罪。這樣控告他不也太無謂了嗎?

我是不中用了,你可別冤屈好人,老天爺是不容的。”這些話實際上等於遺言。

在十月十三日,御史們將案子做了個提要,送呈給皇帝御覽。由於太后之喪,案子拖延了些日子。蘇東坡在獄中等待案子的結果和自己的命運吉凶之際,發生了一件神秘的事情。

數年之後,蘇東坡告訴朋友說:“審問完畢之後,一天晚上,暮鼓已然敲過,我正要睡覺,忽然看一個人走進我的屋子。一句話也沒說,他往地上扔下一個小箱子做枕頭,躺在地上就睡了。我以為他是個囚犯,不去管他,我自己躺下也睡了。

大概四更時分,我覺得有人推我的頭,那個人向我說:“恭喜!恭喜!”我翻過身子問他什麼意思。他說:“安心睡,別發愁。”說完帶著小箱子又神秘的走了。

“事情是這樣,我剛受彈劾時,舒稟和另外幾個人,想盡方法勸皇帝殺我,可是皇帝根本無殺我之意,所以暗中派宮中一個太監到監獄裡去觀察我。那個人到了我的屋子之後,我就睡著了,而且鼻息如雷。他回去立即回奏皇帝說我睡得很沉,很安靜。皇帝就對侍臣說:‘我知道蘇東坡於心無愧!’這就是後來我被寬恕貶謫到黃州的緣故。”

遇有國喪,國家總要大赦,所以依照法律和風俗,蘇東坡是應當獲赦的。那些御史本打算把反對派乘此機會一網打盡,如今倘若一大赦,他們的心血豈不完全白費!李定和舒稟十分憂悶。這時,李定奏上一本,對可能合乎赦罪的那些犯人,力請一律不得赦免。舒稟並進而奏請將司馬光、範鎮、張方平、李常和蘇東坡另外的五個朋友,一律處死。

副相王掛在諸御史的逼促之下,一天突然向皇帝說:“蘇軾內心有謀反之意。”

皇帝大感意外,回答說:“他容有其他過錯,他決無謀反之意,你為何這麼說?”

王掛於是提起在蘇東坡的柏樹詩裡說龍在九泉一事,那含義是將來某人命定要成天子,要自暗中出現,此人出身寒微。但是皇帝只說:“你不能這樣看詩。他吟哦的是柏樹,與我何干?”

王掛於是沉默無言。章停,當時還是蘇東坡的朋友,為蘇東坡向皇帝辯解說,龍不僅是天子的象徵,也可以指大臣,於是從文學上引出例句,用以支援自己的理論。

蘇東坡的朋友呈上的證物都審查完畢,皇帝指定自己近人重行查閱。根據御史的案子提要,此種毀謗朝廷要判流放,或是兩年勞役,在蘇東坡這樣的案子,比較嚴重,應當是削官兩極。自法律上看,理當如此。因案情重大,尚待皇帝親自決定。

在十一月二十九日,使舒稟、李定大失所望,宮廷官員發出了聖諭,把蘇東坡貶往黃州,官位降低,充團練副使,但不準擅離該地區,並無權簽署公文。

在受到牽連的人之中,三個人受的處罰較重。駙馬王詵因洩露機密與蘇東坡,並時常與他交換禮物,並且身為皇親,竟不能將此等毀謗朝廷的詩文早日交出,削除一切官爵。第二個是王鞏,他並沒從蘇東坡手中得到什麼毀謗詩,他顯然是無辜受累,也許是為了私人仇恨的緣故,御史們要處置他。隨後幾年,蘇東坡不斷提起王鞏固他受累。我們知道王鞏的奢侈生活習慣,這次發配到遙遠的西北去,日子是夠他消受的。

第三個是於由。他曾奏請朝廷赦免兄長,自己願納還一切官位為兄長贖罪。在證據上看,子由並不曾被控收到什麼嚴重的毀謗詩,但是因為家庭關係,他遭受降職的處分,調到高安,離兄長被拘留的黃州約有一百六十里,任騖州酒監。

其他人,張方平與其他大官都是罰紅銅三十斤,司馬光和範鎮和蘇東坡的十八個別的朋友,都各罰紅銅二十斤。

在舊年除夕,蘇東坡被釋出獄,在監中共度過四個月又二十天。出了東城街北面的監獄大門,他停了一會兒,用鼻子嗅了嗅空氣,感覺到微風吹到臉上的快樂,在喜鵲吱喳啼叫聲中,看見行人在街上騎馬而過。

他真是積習難改,當天他又寫了兩首詩。詩裡說:“卻對酒杯渾似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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