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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分鐘後,我才稍微冷靜下來,但腦袋仍然極度混亂。我迷迷糊糊地想,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我認得這信上的字,那的確是雨晴寫的。
雨晴變心了?!
雨晴要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
雨晴從來沒有愛過我?!
我想到這裡,全身顫抖,急促地喘著氣。我蹲下來,兩手抱頭,倒在地上,痛苦地**著。
就像兩年前曉薇對我說,她愛上Ken的時候,我整個人崩潰了,一頭栽在地板上,在地上翻來覆去,像一條離開了水在地上掙扎的金魚一樣。
不同的是,如果說當年我的心像被無數利刺刺進來一樣,那麼此時此刻,我的心則像被人用一把小刀,一小塊一小塊地挖出來一般,那是一種超越了任何身體痛楚的痛,痛得讓我生不如死,痛得讓我失去了一切的生存意志。
電影《電鋸驚魂》系列中,描述了許多殘忍的殺人方法,那些可怕的殺人裝置,把人折磨得死去活去,讓人看得驚心動魄。但現在,我卻忽然覺得,跟我現在的痛苦相比,電影裡那些身體被折磨的人所受的痛苦,都是微不足道的。
每過一秒,就有一小塊的心被挖出來,每挖一次,心臟就又劇痛一次,似乎這種痛苦,將一直延續,無法停止,直到我的心被淘空、我身上的血流完為止。
如此在地上掙扎了十幾分鍾,我才勉強地站起來,望著飯桌上的手錶、信紙和早餐,愣愣出神。
雨晴從來沒有愛過我!她只是把我當成了親人!
為什麼要告訴我這個殘酷的事實?!
曉薇也說過,她從來沒有愛過我。她說:“只是有個傻瓜願意對我好,我便勉強跟他在一起了。”
啊?!
為什麼每次都是這樣?!
我到底有什麼不好?為什麼每個我所深愛的女人,都從來沒有愛過我?!
如果雨晴一直把“胎記”戴在臉上,那麼即使鄭梓灃見到她,也不會愛上她的。這樣的話,雨晴便不會變心了,她便會永遠和我在一起了。
可是,那又怎麼樣?哪怕鄭梓灃從來沒有出現過,但雨晴還是沒有愛過我。
我這一輩子所最深愛的女人,從來沒有愛過我!
和一個不愛自己的人一起,哪怕她能陪著我一輩子,那又有什麼意義?
只有我自己快樂,她根本一點也不快樂。
不!我不能這樣想!
我就是要雨晴陪在我身邊。哪怕她一點也不愛我,哪怕她心裡時刻想著另一個男人,但只要她能陪在我身邊,那也是好的。
我會讓她慢慢愛上我。
為什麼我不答應她,就和她在島上生活一輩子?為什麼我要親手毀滅自己的幸福?
不!不是這樣的!
只有我愛她,她卻不愛我,這樣的愛情,哪裡算得上完整?
她的心不在我這裡,我卻堅持要佔有她的身體,讓她不快樂,那算什麼愛她?
那是自私!
愛不是佔有!
就像《濃情化不開》的歌詞一樣:“為愛你,佔據你一生,比分手更殘忍。若愛你,卻要你犧牲,怎麼可算情深。”
我怎麼可以佔據雨晴的一生?我怎麼忍心讓雨晴犧牲?
想到這裡,我不禁小聲唱起來:“臨別前,望見你眼睛,聽不到你共鳴”
昨晚我閉上眼睛前,見雨晴那如星星一般明亮閃爍的眼睛裡,滴下了一滴眼淚。這一滴眼淚,為誰而流?是我嗎?
“重聚時,但怕這記憶,要消失了才珍惜”
我和雨晴還會再見面嗎?再見面的時候,我們會想起我們同居的這幾個月中,一起經歷的點點滴滴嗎?我們會感慨?我們會難過?
雨晴曾說過:“樂揚,現在我們認識了,住在一起,也是一種緣分。或許有一天我們不會再住在一起,但我希望你也能一直儲存著這段回憶,會偶然想起曾經有我這樣一個人,在你的生命中出現過。”
不!我不要你只當我生命中的匆匆過客!我要一直跟你住在一起!我們不會分開!我不要你只留在我的回憶中!我要你真實地留在我身邊!
可是
“在那裡,你會更開心,我怎可以自私”
我真的該放手嗎?為了讓雨晴得到快樂,我真的該獨自一人把所有痛苦都承受下來嗎?
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