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也不給我。我恨!真的好恨!
上班後,我和冰凌呆在了同一個城市。我不想回家,離家遠遠的。當看到林宇昊的時候,我的心就那麼怦怦的跳動了,我不知道這種感覺是不是叫做一見鍾情,但我想我真的被那個陽光明媚的男孩迷了眼,迷了心。但是,他喜歡的依舊不是我,而是那個叫冰凌的女子。可為什麼?我文淑兒哪點不如她?為什麼每次我喜歡的東西都被她奪走?這就是所謂的朋友,所謂的友情嗎?那麼,我寧可不要!
去張家界,我們四個人,兩男兩女。可是那兩個男人卻總是圍在冰凌身邊轉,卻絲毫顧不上我。我受不了這樣的冷落,我的心麻木著,痛恨著!好怨!在漂流的時候,我看著冰凌去扶那個要摔倒的男孩,忽然一個魔鬼蹦到了我心裡,讓我橫著手臂,顫顫的推了她一把。她落水後,我的心一下子慌了,我忍不住叫她,呼喚她,忍不住也掉淚了。但看到宇昊毫不猶豫的跳下去去救她,我卻又想讓她就這樣死了。再也不見了!
當天,公司給我打電話說有20萬的賬目對不上,讓我立即回公司對賬。是,那20萬是我私挪了,因為永民出事了,他在工地上把別人打傷了,那邊說如果不想坐牢就要賠償20萬,我沒辦法,我不得不幫他,所以我挪用了公款。但我不知道,這麼快就被發現了!我去找了宋建國。宋建國,在酒吧要我做他情婦的男人,是,他很有錢,他給我開了一個很高的價格。那時候的我還有一種叫骨氣的東西,我瀟灑的對著那男人潑了一杯雪碧兌紅酒,然後嫣然一笑,離開。他拉住我,告訴了他家的地址,要我想通了找他。我笑了,覺得他真的很好笑,但後來我覺得我很好笑!真的很好笑!
我跑到他家,要他給我20萬,條件是陪他一年。他沒說多話,徑直給我開了一張50萬的支票,而那天,我也睡在了他的床上。我覺得我連最後一點驕傲和自尊都沒有了!一點都不剩!所以,當我在彼岸看到冰凌和宇昊那麼刺眼的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