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部分(3 / 4)

來源,那還不就是兩條喪家之犬,自己就完蛋了,還用喬四動手,浪費人力物力財力。

“媽的,操”

楊生張嶽暴跳如雷,憤怒的看著喬四所在的方向,眼珠子漸漸紅了起來。年輕人,熱血一衝,腦子一發熱,什麼都不會去想,什麼也都不會害怕。眼看大勢已去,兩人不但沒有澤路而逃,反而猙獰的朝著喬四方向衝了過去。兩人倒也算勇猛,一個照面,即放躺了四五個馬仔,散打的精華,就在於摔,一看不好,直接抱住一個摔出去,馬上可以阻擋一大片。四周馬仔人雖然多,可架不住人擠人,沒法一下全湧上,一時半會還真奈何不了他們。

“殺了他們”

喬四做了個抹脖子的動作,李正光和小霸王,嗷嗷怪叫的衝了出去。戰爭,是有其一定規律的。像古代,兩軍交戰,不管弓箭射的多厲害,到最後,決定勝負的,還是要靠步兵。又如近代,明明飛機大炮橫行,可刺刀,大刀,一樣有用,戰局打到白熱化,還是需要近身搏鬥。羊皮捲毛的人馬已經被打散,現在正是收拾戰果的時候,喬四不是白痴,不會為了兩個人,讓手下馬仔繼續射擊個半天,浪費時間,浪費精力,浪費彈藥。

“把貨搬上來”

羊皮捲毛,喬四根本不在乎,反正兩人沒錢了,就和兩條死狗一樣,逃不出如來佛的五指山。可貨,喬四是很在乎,非常在乎的。說白了,搶地盤是為了什麼,還不就是為了錢,不在乎那大家還打個屁,握手言和,結成同盟,整天嘻嘻哈哈,喝酒泡妞多好。

“都他媽給我滾開,一群廢物”

李正光、小霸王出手了,破魚亂蝦,閒雜人等,自然要靠邊站。兩人都屬於極度好戰分子,幾天不見血手都癢。喬四下令了,兩人是求之不得。小霸王一馬當先,凌空飛起就是一記擺拳,狠狠砸向了張嶽,李正光則是不慌不忙的攔下了楊生。混黑道的,能者居之,新舊交替速度極快,可以說一天一個變化,不像白道,只要占上茅坑,幾十年不讓位太正常了。所以沒有人會白痴的去問,你兩是誰啊,怎麼以前沒見過,報上名來,介紹下,怎麼跟著那兩傻逼混,等等之類的蠢問題,反正殺了就好。中國黑社會團伙實在太多了,幾乎哪一年都要打掉四五個,就算專門存檔的公安,都不可能記全這些人,只能翻檔案,何況常人。當然,喬四例外,強勢過度,都到黑道巔峰了,想忘記都困難。

“你是李正光,我聽說過你,我一直想做打倒李正光的人,記住了,我的名字叫楊生”

人的名,樹的影。既然是同行,當然瞭解行情,知道目前這行誰在頂峰。幹一行就要愛一行,不想做將軍計程車兵,不會是好士兵的。不要說什麼我後悔加入黑社會,中國靠黑道起家,現在連主席都要接見禮讓三分的人,還少嗎?

“哼”

李正光不屑的冷哼一聲,壓根就沒把楊生放在眼裡。這樣自以為學了兩天拳腳,就天下無敵的年輕人,他見多了,最後還不都是喪命在他的腿下。比武和殺人,是兩回事。武功再高,也怕菜刀。或許上了拳臺,他打不過散打冠軍,但若是在街頭偶遇,什麼冠軍不冠軍的,鐵定不是他的對手。不過,李正光還是輕敵了,楊生並非酒囊飯袋,事實上年輕武者,往往比中老年武者更加努力,勤奮,因為他們還沒有被社會所腐蝕,沒被吃喝嫖賭抽,迷離了雙眼。況且,拳怕少壯,泰森若年輕十歲,放眼當今拳壇,誰敢和其爭鋒。

血腥的廝殺,拳拳到肉的近身搏鬥,在一群人的圍觀吶喊下,猙獰的上演。楊生極其狡猾,並不與李正光做困獸之鬥,他只是用散打中的滑步,圍繞著李正光,不停用低掃腿,猛擊李正光的小腿。擂臺之戰,不管是散打,還是搏擊,或是泰拳,都喜歡採用這招。不過,這是街頭鬥毆,不是擂臺。李正光壓根就沒想過搞什麼正規比武,他直接掏出長刀,原地躍起,當頭就是狠狠一刀劈下。殺人又不是比武,鄧主席說得好,甭管黑貓白貓,會捉老鼠的就是好貓。只要能獲勝,殺掉對方,誰會在乎你用什麼手段。其實李正光已經很主意了,這是勝券在握,戰局已經結束,大家湊個興,看看他們表演,若是混戰,他都想直接用槍呢。反正喬四和羊皮捲毛,龍家的戰爭已經白熱化了,三方徹底撕破了臉,本來還多少顧忌一點,不用槍支,現在還顧忌個屁,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戰鬥,你不用對方也要用,所以不用白不用。

“操”

楊生暗自咒罵不已,這李正光枉為哈市第一金牌打手,一點風度都沒,也不注意下形象,和個街頭流氓一樣,掏刀子就上。不過,他似乎忘記了,李正光本來就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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