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額頭的汗水微微的擦了下,笑道:“哪裡。香港的女孩子是比不上大陸的。尤其是你這樣的女孩子。有姿色,有文化,有素質。到哪裡都是受人歡迎的。”
寧小染哼哼的兩聲:“算你聰明知道拍著我的馬屁,我不多說了,我要看書了。早點回來。”
陳朝道:“好。”
掛了寧小染的電話之後,陳朝想著從哪裡找陳奕迅的簽名相片呢?總不能直接去他家問要吧。
這樣也是可以的,但是太過張揚了。而且直接一個少年幫會的老大去親自要太降低自己的身份了。
陳朝只能把注意打到了高敏這邊,她是娛樂圈的著名經紀人,肯定認識陳奕迅的。
陳朝給高敏打了個電話:“幫我弄一張陳奕迅的親筆簽名送到我這裡。”告訴了她地址。
高敏道:“現在嗎?”
陳朝道:“如果你可以趕得過來的話我現在就要。”
“等一會兒我過去。大概二十分鐘這樣。”
高敏是一個很有時間觀念的人,沒有到二十分鐘的時候就出現在陳朝的前面,把兩張陳奕迅的簽名遞給了陳朝問道:“你看起來不是一個追星族的人?”打量了一眼睡在床上的阿虎,心裡猜測著陳朝這傢伙不會也是拐賣兒童的罪犯吧。
陳朝笑了笑,道:“是幫我一個朋友要的。那小孩是我的一個朋友。以後你會知道的。也許你會見證某種神秘的事情。”
高敏不懂他話裡的意思,但她是一個聰明人,沒問陳朝。
陳朝道“知道董之琳最後落腳的地點嗎?”頓了下,“她的那些朋友難道都不知道?”總不能憑空消失了吧。他懂得董之琳這種女孩子不會藏得很深的,晚上一定會出來逛街的。
高敏回答:“我排除了一切可能還是找不到她的落腳地方。”
看來只有一個辦法能把董之琳找出來了。
在這個世界上最會找人的不是警察而是一些街頭的小混混。
而要想讓這些小混混去找董之琳,也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找到他們的大哥,談談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