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目,即使廢了,或者被起出來,也不過是家事而已。
“你果然不是笨蛋。要什麼,說!”他修長有力的手指在椅子的扶手上輕敲著,有些好奇這女人的要求。
“我有三個條件。”方初晴表面大方,實際上是小心翼翼地說,“第一,無思和無我週歲後,我要離開沈府、離開江國回家鄉去,從此與這裡再無瓜葛,二爺不能攔我。第二,既然我為二爺辦事,二爺好歹也得給我準備點路費盤纏吧。第三,如果我在辦事過程中遇到危險,二爺得救我。就這三條,其實也是為了能更好的辦差嘛。”
聽到最後一條,沈瀾不禁感到好笑。打探點小事而已,以為是在兩軍陣前嗎?哪來的危險。不過他不想跟這女人歪纏,想來她不過要的是錢,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他相信自己看人的直覺,雖然這女人有點看不透,有點小狡猾,可她眉清目朗,絕對不會是個卑鄙的人,而且居然急於離開沈府,看來並無他圖。
再者,既然景鸞叫這女人來到廣武院,就證明景鸞刺探她時,她並沒有洩露那天偷聽到的事。她既然不是個大嘴巴,景鸞相信她,那麼當然可以利用。而相信是一種感覺,很奇怪的,並不一定非要經歷什麼事情才行。
想到這兒,他隨手從伏案的抽屜中拿出一張銀票,看也沒看就扔了過去,“你若什麼也做不到,銀子要雙倍扣回。”
一瞬間,方初晴還以為沈瀾被江無憂附體,什麼都要雙倍的。不過她眼看著銀票飄落到地上,內心小小掙扎了一下,自尊心讓她不要撿,但對未來美好生活的渴望讓她暫時低頭。然而,當她看清銀票上的數目,就覺得偶爾丟一下臉也是值得的。
哈哈,儘管擺酷耍帥好了,希望你以後多犯點這類的錯誤。
“我就不要您立字倨了,相信堂堂右師王一言九鼎。”她把銀票小心地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