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1 / 4)

小說:鬥天王之風流 作者:

對。

他冷。

他做。

更且目中無人。

——也就是自負。

但他並不傻。

也不笨。

更不蠢。

——打得過,自然就打;打不過,自然下會送死,能逃就逃。

避起鋒銳,儲存實力,再戰江湖。

——反正,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十一年也不太晚,而一年半載也不算太早!

所以,俟他一旦發現“叫天王”已聚合了“大軍”,高手如雲,敵手太強,他身邊又有顧礙(龍舌蘭和小顏夕),他便立即走潛逃。

不便碰硬。

——碰得過,才碰;碰不過,偏去碰,這不叫勇,只叫送死。

是以他帶同兩個女子一齊逃遁。

可是他的性子:一向是好戰,而不是愛逃的。

當他逃到一個“暫時安全”之處,“逃”,反而變成了一種“幌子”,他就用了第三個方式。

以退為進。

反守為攻!

他耍反咬敵手的“尾巴”。

——讓敵人以為他膽怯,落荒而逃,不敢還手之際,他反過來,突然反撲,化整為一,逐一消耗掉敵手的助力,羽翼,然後才全力攻殺敵人的主力。

他在逃亡的路途上,忽爾自“大深林”改投“義薄雲天”,就是為了安頓好兩個女子,再行逐一偷襲消滅叫天王其他的小股兵力。

可是他剛好卻遇上“流氓軍”正要攻襲“義薄雲天”中“用心良苦社”的實力。

這使得他靈機一動:

臨時改變了方式。

——他用上了他對敵的第四種方式:

反攻!

——出奇不意,直搗黃龍!

三、全都走光

這一招,其實也是。

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他明是追擊“流氓軍”:

——他也真的是要對付“東方蜘蛛”和“洞房之珠”,剷除“野獸兵”這一股流匪敗類!

但他暗的是要對付一個“大敵”:

叫天王:

因為他算準了一點:

一個要害!

——餘華月、程巢皮率領的人馬既毀不了“義薄雲天”,就一定會走報“東方蜘蛛”詹奏文或“洞房之珠”房子珠。

他們雖然行動失敗,但卻有一個重大發現:

那就是他!

他們發現了!

孫青霞!

儘管任務失敗,但已發現了“縱劍淫魔”孫青霞的行蹤,絕對可以說是一個“意外收穫”!

大收穫!

從“小妖怪”餘華月、“黑煞神槍”程巢皮的反應,已可推想“叫天王”查叫天要捉拿格殺孫青霞的命令,早已下達:餘老三、程老五出手試了一試,也完全可以證實這“不速之客”確是“一直神劍”孫青霞。

這就好了,走了螃蟹,撈得龍蝦。

——孫青霞可是“叫天王”遍尋不獲而又志在必得的人哪!

是以,餘華月要走報的訊息,也一定會向“叫天王”主力部隊稟告:

說不定,還會直接向查叫天稟報。

於是,只要追蹤這股人馬,一直盯死下去,就會查出他們首領的下落、這還不止,甚至還可以找到他也追查已久那個具的叫天王,抓住查叫天的生死大穴!

——最好,還能殺了“一線王”查叫天!

他就知道,查天王一直巴不得殺了他。

他也極欲殺了查一線。

——箇中原由,只有叫天王及其心腹人馬和他自己心裡明白!

——除非他肯加入查叫天麾下,要不然,一線叫天王是絕對不會放過他的!

不過,對孫青霞而言,路只有一條:

他要殺了查叫天!

——鬥下去,不借鬥死為止,而全無妥協餘地。

他大可妥協。

——只要他肯加入“叫天王”一系,前程錦鏽,大有可為。

但他決不妥協。

他寧可鬥死為止。

原因無他:

——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也!

他以一種遊走、蠕動、爬行、跳躍、掠縱;乃至飛天遁他的方式和姿態,來追蹤這一干馬賊流寇。

於是,他緊躡這百來匹快馬,進入了“大森林”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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