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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親自找到葉佳文,讓葉佳文好好說說這個案子。葉佳文聽說要登報紙以後有些猶豫,問張遠新男友:“登報會不會不太好?能確保我的隱私嗎?我跟向青雲的關係不會登出來吧?”
主編跟他保證道:“你放心,我們會給當事人都使用化名,絕對會保護好你的隱私。你和向青雲的事報道里不會提到的。而且還有一點,事情見了報紙,社會影響力大了,也會對法官有影響,當他認為這件事社會影響惡劣的時候,他就會判的重一點。”
葉佳文一聽說能給向青天加刑,樂了,立刻配合採訪,把向青天來到S市以後的極品事蹟大倒苦水,倒完了還不夠,把從前向青天做過的那點事也說了,就差沒把上輩子的事都給抖出來。主編跟他聊了三四個小時,記了一大堆資訊,臨了拍了拍他的肩膀:“你這件事情,我也很義憤填膺,我在這方面有點關係,如果有什麼我能幫得上的你儘管開口就是。”
過了沒過兩天,張遠新給葉佳文打了個電話,讓他看今天新民晚報的社會版新聞。葉佳文拿起報紙一看,頓時樂了——社會版中間登出了一塊巴掌大的新聞,標題是《借車者撞人逃逸,竟想汙衊原車主?》。
葉佳文趕緊全神貫注地把新聞讀了一遍,報道里向青天的名字被化名為阿天,自己被化名為阿皮,報道里把向青天駕車撞人後逃逸,致被害人死亡,後又連同母親給自己做虛假的不在場證明,導致母親也以偽證罪被拘留的事情全部都登了出來。
張遠新說:“我男人說了,這新聞要是反響熱烈,以後還有追蹤報道和後續報道,向青天想不被重判都不行!”
向青雲看到報紙上的報道以後,只是苦笑了一下,什麼意見都沒發表。
丟了房產證確實給葉佳文和向青雲增添了不少麻煩,重新辦好以後,他們怕夜長夢多,立刻聯絡了賣家把那套屬於向青雲名下的那套房子賣了。當初買進的時候只有十來萬,賣出手扣了稅都有四十來萬。其實這房子再屯個六七年,還能翻四五倍,但是葉佳文實在是怕夜長夢多,先出手再說,反正四十萬到手還可以去投資別的房產。
賣了房以後,葉佳文另外一處房產拆遷的事情也談下來了。因為葉佳文戶口本上還有個向曉龍,他又動用了些業內的關係幫忙,最後選的是產權置換補償,原本的一套房給他換了兩套,一套是兩室一廳的戶型,另一套是三室一廳。這樣一來,算上在H市的房產,葉佳文手裡有五六套房了,橫豎算是個小有錢人了。他把三室一廳的那套房子登記在了向曉龍的名下,新開了一個戶頭,把房子租出去,租金都存在新的戶頭裡,打算拿這筆錢以後當做向曉龍的教育資金和成長資金,還給向曉龍辦了幾個保險產品,醫療方面的、教育方面的、分紅返還型的,錢就直接從這個戶頭裡面扣,最大程度保障向曉龍以後的生活,就算他跟向青雲發生什麼意外或是家中破產,也能讓向曉龍好好的長大。
在這段時間裡,向青雲沒有出去找工作,在網上接設計的活或者是寫論文寫稿件賺點外快,然後在家專心複習備考。他以前就是土木工程師,但是因為工程上出了問題而落馬了,大前年國家開始了註冊土木工程師制度,這對向青雲而言是個翻身的機會,他曾經從事過相關方面的工作,也是相關院校畢業的,所以他有資格參與考試。他在家複習了三個月的時間,順利把岩土工程師證考下來了。岩土工程師很難考,開考三年透過率不到10%,掛靠價格非常高,向青雲手裡有一個岩土工程師資格,又有一個室內建築師證,以後就算到哪裡也不愁會養不活家人了。
向青天被拘留了七個月以後,終於開庭了。
☆、第八十四章
作者有話要說:老實說我對法律這方面的知識都挺陌生的,被逮捕以後的羈押期多久我也不知道,朋友說最多七個月,我就寫了七個月,然後被讀者指出錯誤了,我也不知道這種案子應該是多久,就把上一章最後的開庭時間改成了三個月~涉及到法律方面的時候全部都是跟學民法的同學諮詢的,有什麼錯誤歡迎大家指出~
向青天酒駕開車撞人逃逸緻人死亡,被抓捕後還試圖狡賴推脫,讓其母親幫忙做偽證,此事已然見報,社會影響惡劣,法官判他有期徒刑十年,賠償死者家屬三十八萬餘元。而向母由於犯了偽證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而葉佳文事前並不知道向青天會酒駕、向青天有駕照且葉佳文的車沒有任何安全隱患,故他在本案中無過錯,不需要承擔任何刑事責任和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