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部分(1 / 4)

“至於嗎,你怎麼把小笛變成不是他的女兒?”阮聿堯抬起頭,非常感興趣地問道,樣子,也彷彿是站在林素這一佔線的。

林素想了想說,“老卓是要打算驗DNA的,等小笛旅行回來,我就帶小笛離開他那邊別墅,我不答應驗DNA,那老卓一定認為我是心虛,以為小笛真的不是他的女兒,既然不是他的女兒,他受到了欺騙,一定會遷怒我們趕我們走。”

“不怕他的另一種遷怒?”他問。

林素搖頭:“應該不會的,他不是流氓混混,他是一個市長,如果為了這個跟我槓上了,他還要不要身份地位了?算了吧,他沒有那麼在乎我的,現在甩我還甩不掉呢,恨不得我立刻就消失。而且小笛是個女兒,老卓這個人很重男輕女!”

阮聿堯一口紅酒都沒有碰,他拿起煙盒,捻出了一根菸擱在唇邊,用打火機點上,他隨手把打火機扔在一旁,饒有興致,半開玩笑地說道:“那你知不知道,如果卓笛她不再是市長的女兒,我會立刻跟她離婚,起訴離婚。”

“是嗎?”林素皺眉,身體稍微向前傾了一下,眼睛轉了轉抿唇淺笑問道:“離婚之後,你有想娶的女人了?是誰呢?我聽小笛說過兩個,一個是叫張章的,一個,是叫鄒唸的,這兩個當中,你更中意哪一個?或者,想要婚外玩一玩?”

阮聿堯吐出一口煙霧,眼眸流轉,模稜兩可地對林素說道:“婚姻大事上我並不急,如果單身,娶妻我隨時都可以。但現在你問我中意哪一個,這個問題我倒真的回答不上來,喜歡的,應該是一個能給我很強烈感覺的女人”

“當然,女人喜歡男人給的感覺,男人也喜歡女人給的感覺,欲/望最大。”林素附和道。

兩個人的午餐,過程和結束,都很愉快。

林素似乎並不反對阮聿堯起訴離婚,阮聿堯離開時主動送的林素,路上,林素指著大街上的一家珠寶店,說她早就看中了這裡的一條項鍊,意思已經指明,阮聿堯挑眉,給了她卡,看重就買,刷這張卡便可。

林素進去,阮聿堯等在車內,表情頗為嚴峻地打給了律師。

你吃醋了?

更新時間:2014…4…22 0:14:01 本章字數:6010

電話中,阮聿堯簡單的通知了自己的律師,現在可以準備一下起訴離婚的事情,暫時的保密此事,至於具體的,下午見了面再進行詳談。

阮聿堯說完就切斷了通話,林素一個人在珠寶店裡,還沒出來。他現在不能讓律師有任何具體的行動,只是時刻準備著,在他的印象中,林素並不是這樣一個頭腦簡單的女人,可是現在,林素怎麼就輕易上鉤了?

這讓阮聿堯感到匪夷所思。

據他叫人瞭解,資料上說,林素在不滿二十歲時只是一個普通的姑娘,但由於生長的環境惡劣,導致她比較爭強好勝,也很早熟,十七八歲的年紀,她已經伺候過男人無數,而且皆是有錢的男人。

林素每伺候一個男人,都從不走空,每一個男人最後都能給她的生活一個新的高度。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林素的努力沒有白費,她從一個縣城廉價的妓/女,變成了一個被富商包/養的情人。但是林素被富商包/養的事情幾乎沒人知道,除了經營過這個女人的夜總會某雞/頭,當初這個雞/頭給林素牽完了線,林素立刻斷了和夜總會人的一切聯絡,每走一步,都對周圍的人編造一次自己的身份。

每一個包/養過她的富商,也都希望能保密,家中都有妻子,所以不想讓任何人知道外面養了這麼一個女人。林素曾經想過在某些富商的家庭上下手,趁機上位,但某些精明的男人看出來這個女人難纏,都給足了錢,打發了她。

林素跟每個男人的糾纏,大概都有一兩年,甚至有一個男人包了她長達五年之久。十年前的林素30歲,她有了豪宅和豪車,日子瀟灑自在,開始挑剔男人了,你有錢,但是長得太難看,她不會跟。

調查中說,林素在三十五歲到三十七歲之間,這三年裡她都在連續的包/養一個二十幾歲的男人,最後那個男人離開,林素是先賺錢,再用那些錢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包養她的男人們比她老,她也比被她包養的男人老。

阮聿堯在根據時間計算,林素應該是三十七歲同年跟卓市長再續前緣的,林素三十七歲這年,生活可謂是多姿多彩,第一,她包養著一個很嫩的男人,第二,她接觸著比自己年紀大的富商,隨時準備好上位當富太太,那年她也終於勾/引了一個願意跟妻子離婚娶她的大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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