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1 / 4)

小說:獵戀陽光 作者:僻處自說

不含糊,因為秉公執法是警察的天職。同時,在秉公執法的前提下,因為你是陳可的同學,好朋友,我也想給你一點忠告。”

“您說。”

“首先,不管是你還是楚念雲的親屬,要是真心想挽救楚念雲,都應該抓緊時間,透過合法手段,也就是律師,去做楚念雲的工作。告訴她,她現在唯一的出路就是同警察徹徹底底地合作,把知道的全部和盤托出——該交代的交代,該解釋的解釋。要不然,就來不及了!其次,你要有思想準備,如果不能找到反證,把那幾個鐵證推翻,即使楚念雲拒不交代,她也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您的意思是,除非證明兇手另有其人,否則,她都逃不過去了!”

“理論上是這樣。”

“那您相信兇手另有其人嗎?”

陳國棟意味深長地說:“這個問題應該這樣講,偵破工作結束前,只要有疑點,警察都會全力以赴。”

賀飛有點明白了,存在疑點,證據鐵定,互不兩立!要想救出念雲,唯有揭開真相,揪出真兇,華山一條路了!

“另外,”陳國棟拿起煙盒,又放下了,“據我粗略地瞭解,楚念雲的丈夫常昊城蠻精明,蠻厲害,也蠻危險的。所以你對楚念雲的感情,應該早做了斷。”

陳國棟的這句忠告,賀飛沒往心裡去,他想到的是另一個問題,“陳叔,我想問您,您剛才推斷說,假如——楚念雲是兇手,那麼,她應該有個同夥。那個同夥,您是懷疑常昊城嗎?”

陳國棟說:“最初,有這個考慮。調查過後,基本排除了。在案發前的十來天,常昊城就出國了,至今也沒回國。因此,他沒有作案時間。”

“什麼?常昊城一直不在國內?”賀飛驚得嘴都合不上了!

“對,他現在可能在東南亞。”

“您怎麼知道的?”

“常昊城的汽車銷售生意,可能涉嫌走私,這一點我是私下了解到的,不一定準確。”

“您是說,常昊城跑出去避風頭了?”

“不像,聽說緝私局那邊的進展,還沒到立刻抓捕他的地步,據說他是在國外的生意遇到了大麻煩。”

再大的麻煩能有老婆進了大獄,生死未卜的麻煩大!垃圾,垃圾!什麼垃圾丈夫!賀飛心裡瘋狂地詛咒著。

“來,面煮好了,你們倆出來吃吧。”陳可的老媽推門叫。

賀飛沒動,他哪有心思吃麵啊。

陳國棟說:“人是鐵,飯是鋼,先去吃吧。”

賀飛一筷子也沒動,盯著麵碗,他強迫自己從局外人的角度,把互不兩立的疑點和鐵證推了一過。推完,他感覺自己又活了過來——週一雄不可能是念雲殺的,念雲是冤枉的!

肖隊長他們之所以認定念雲就是兇手,最重要的證據就是“念雲是自己進到週一雄房間的”,加上週一雄給念雲發的那條“暖昧肉麻的簡訊”,說明念雲和週一雄早就認識,還很可能是不正常的男女關係,所以完全符合——“熟人所為,蓄意殺人”的作案特徵。有這條做基礎,另外幾條證據也隨之變得鐵證如山。

可賀飛恰恰覺得是“念雲和週一雄早就認識,還是不正當的男女關係”這條證據,無論如何也說不通,於情於理都不合邏輯!

首先一點,賀飛在被綁架時早已想過。週一雄做事向來謹慎小心,性格保守老套,對花花世界充耳不聞,不近女色,不染風情,在滬大是出了名的鄉下人,老古板。何況在小旅館的那兩天,週一雄不僅被唐海生的事搞得焦頭爛額,好像還被別的什麼事攪得心神不定,好幾次一反常態,無緣無故地向賀飛嚷嚷這種狀態下,他怎可能還有心情去拈花惹草?

退一步說,縱然週一雄破天荒地拈花惹草了,賀飛也不相信他會把手伸向念雲,伸向他自認為與他情同父子的學生——賀飛所深愛的女人,賀飛不相信週一雄一夜之間會從一個老古板,墮落到道德淪喪、骯髒無恥的程度。

再退一萬步!週一雄拈花惹草的物件確是念雲,念雲也確是個不三不四的女人。賀飛也不相信,他們倆一個是與自己學生的女朋友偷情,一個是與自己男朋友的老師亂搞,如此無恥到了極致,他們還能那麼坦然地面對賀飛,竟還能在他面前掩飾得天衣無縫,以致他毫無察覺。這能有多大的機率?充其量與——“賀飛就是殺害週一雄的兇手”這種可能不相上下!

再退十萬步!這種無窮小的機率果真發生了,賀飛卻還被矇在鼓裡,只能說明他們二人在賀飛面前,始終高度戒備謹小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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