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的明雨是盜匪。或者說,以前是個盜匪——現在是奴隸了。
他已經在交合鐵路某個地點幹了幾個月的活。每天依然會被噩夢驚醒:空中滿是發出尖嘯聲但看不見的東西,身邊戰友的腦袋突然就變成了一蓬血漿。對面的鼓聲一下一下的就像敲在心上。黃底色上是一長排一個又一個黑色的X,好像由一側天邊連到另一側天邊的凶神們就像巨磨一樣碾壓過來。鼓聲突然停止,“放!”接著就是一片閃亮和轟然巨響。
明雨每在此時就會嚇醒。然後看看四周,反應過來自己是在奴工營裡,剛才的巨響是光明教會放神雷炸山的響聲,而鼓聲是營地裡面各種光明教神器的響聲。剛來幾天有人一直注意逃跑的路,現在都沒人想這個了。伙食是大大的一碗白米飯,上面居然還有幾塊菜葉、一小把豬油炸山坑魚和至少三塊大大的肥肉油渣!鹽也下得足,就連幹活時喝的水裡面都下了一點點鹽。在盜匪營裡吃得可沒這麼好。另外,試圖逃走的幾個原盜匪頭目的屍體在路邊的樹上吊著呢——聽說教會的人在夜裡也能看見東西,這叫人怎樣逃走?每天的活都還可以,有規定的吃飯睡覺時間,一天干活的時間只有6個時辰——每個人都可以睡4個時辰、每次半個時辰的兩幹一稀三頓飯,還有半個時辰的洗澡時間!這個除了錢拿得少了點,比在故鄉抗長工還好。而且,從第二個月起居然每天還有5個零花錢。有的人就攢在一起,過幾天就和負責煮飯的女奴——其實原來也是盜匪集團的女人——苟且那麼一次。近幾天居然有幾個北面郡縣的正版妓女過來掙錢了。據說她們都是郡縣兵們介紹過來的,收費比較貴,不過使用胭脂水粉,看起來總是比衣不蔽體的女奴像樣子那麼一些。如果攢個十幾天錢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