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商,蛇鼠一窩,簡直荒唐!
“何書記,打蛇不死、必被蛇咬這句話你應該知道吧?我要是不斬草除根,過一陣子,那個林峰肯定又會帶一幫人過來找事你保證他不帶人過來?你拿什麼保證?拿我家人的安全?我不管那麼多,如果國家還想繼續與我合作的話,那個林峰,至少後半輩子都要在監獄裡渡過!”
天明惱火地把電話掛掉了。
有些人明明犯了法,罪證確鑿了,卻得不到法律的嚴懲,依舊逍遙法外,甚至還有能量對舉報者、受害者實施打擊報復,其結果是壞人越來越猖狂、越來越肆無忌憚,正義長期得不到伸張,社會負能量越積越多,這個國家還有什麼光明前景?
這樣的國家,還有什麼合作的必要?
幾天之後,鑫龍集團董事長林驄,突然被公務人員帶走,經過一番調查後,以行賄罪、不正當商業競爭、僱兇傷人罪等二十餘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沒收全部財產,川西商場為之震動。
和林驄一起倒臺的,還有他背後的“貴人”——一名副省長級別的官員,他的倒臺,標誌著林驄失去了任何翻盤機會。這讓林驄一頭霧水,他一向小心翼翼,這次到底得罪了那尊大佛?竟然連靠山都一起倒了。
以尋滋鬧事罪刑事拘留七天的林峰,還沒等到釋放出獄,就被帶上了法庭,成了另外幾件刑事案件的被告——他之前犯下的幾件案子,被人翻了出來,法官的木錘重重落下,獲得了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林峰,喊著想給父母打個電話,要請律師申訴的時候,有人卻告訴他,他的父親已經被抓起來了。
“這不可能?我爸爸那麼有錢,他怎麼可能被抓起來?”
林峰慌了,看到旁觀席上眾人幸災樂禍的樣子,霎時五雷轟頂,彷彿失去所有支撐般,無力癱倒在被告席上。
為了防止景區內再次出現類似的遊客鬧事事件,天林在申鵬飛的建議下,建立了“黑名單制”。
凡是在景區內尋滋挑釁、打架鬥毆、喝酒鬧事、侮辱導遊、破壞公物,甚至是隨地亂扔垃圾等行為的遊客,視情節輕重,都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