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劉蕊不同意,她說道:“雖然他們不會主動找警察,但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腳,萬一他們被警察抓到了,想要減刑,把咱們供出來了怎麼呢?”
這話說的也對,李明俊陷入了深思之中。
薛平急的揪頭髮,他說:“孃的,這是什麼事啊!他們綁架,咱們來救人,結果死了人,咱們還要想道理,找辦法!這是什麼世道啊!”
劉蕊苦笑道:“這就是法律啊!我是學法律的!”
“啊,嫂子,原來你是學法律的啊,真是失敬失敬!那嫂子您說,如果真被警察抓到,咱們得被判幾年啊?”
“俊哥的話,在打鬥中殺死對方的,其實可以想辦法往防衛過當上靠,按照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可以進行相對應的減刑,我估計在兩到三年左右!”說完劉蕊看向薛平,“至於你,最好的結果是過失殺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我估計會取上限七年!”
“七年啊!”薛平立即搖頭,“我可不願意,我寧願逃跑,哈哈!”
李明俊忽然一瞪眼,說道:“有了,或許我有個辦法可行!”
第二百零五章 端木永的選擇
按照道理來說,別人綁架了你的朋友,你在拯救你朋友時,不小心殺死一兩個劫匪,這都是正義的,畢竟他們是劫匪,是壞人,按照廣大人民群眾樸素的道德觀來看,殺死壞人是正確的、正義的,不犯法的。
但法律是上層統治者的工具,無論在哪個國家都是如此。
所以它不可能讓你是不犯法的。
因為執法權只有執法機關有,如果殺死劫匪不犯法,那殺死小偷呢?
所以,法律對正當防衛的規定是很嚴的,必須在犯罪分子在執行犯罪時,才算正當防衛。
比如小偷在偷東西時,你阻止了他,這叫正當防衛。
但小偷偷完東西逃跑時,你去追小偷,然後把小偷暴打一頓,恭喜你,你防衛過當了。
原因很簡單,小偷在跑時已經偷完東西了,這時犯罪行為已經結束了,所以你去追他,不是正當防衛。
所以曾經有人笑話帝國的法律,說別人對我行兇時,只有他的刀砍刀我的身體時,我才能正當防衛,他拔刀出去後,我就已經不是正當防衛了。
很操蛋是不是。
但事實就是這樣,這就是法律!這就是現實。
如果我們無力去改變的話,那麼就儘量學會,只有當我們比犯罪分子更懂法律時,才能用法律去保護自己。
具體的事也不好說的太明白,諸位只需要記得,遇到事後,在靠譜的律師來到之前(注意,必須是靠譜的律師),不要錄口供,也不要亂說話。
因為同一個行為,口供不同,後果也不同。
比如他打你一拳。
這個行為在口供中寫成“兩人發生口角,然後推攘,你捱了一拳”,雖然都寫了你捱打,但情況就完全不同了,這明顯是對犯罪分子有利的口供。
當然,李明俊並不是想從口供上入手,他準備從關係和人情上入手,既然他無法解決這個問題,就找能解決這個問題的人出手。
於是他直接撥打電話給端木永。
“親愛的李,有什麼事嗎?”可以聽出接到電話的端木永很開心,這段時間他能明顯感覺到自己的修為在進步,這讓他更加重視李明俊了。
“還真有點事!”李明俊看了看地上的屍體說道,“我這裡遇到了點意外”
“死了兩個人?”
“對,不過都是壞人!”
“呵呵,那很好辦!”端木永笑道,“這樣,我讓我兒子過去幫你解決問題,你等他一會兒就好了!”
“好!”李明俊說道。
“什麼時候有時間,我請你吃飯!”
“行,有時間我一定去!”
“那就這樣說定了!”端木永沒有再追問時間,畢竟那會給李明俊一種挾恩圖報的感覺,他太瞭解年輕人了,年輕人要的是尊重,而不是像成熟的中老年人一樣不講究面子,只講究利益交換。
結束通話電話後,李明俊知道自己又欠了端木永一個人情,不過那又如何呢,人情這玩意兒,不欠也不會有利息的。
他對薛平和劉蕊說道:“一會兒有人來,應該沒問題了!”
薛平對李明俊是完全信任,既然李明俊說沒事了,他就立即放開了心,走到那群被俘虜的小弟面前,問道:“嗨,我聽說你們平時是靠綁架勒索賺錢的?我很好奇,怎麼靠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