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一口就和喝飲料差不多。
陸恆在這邊坐了一會兒,因為場子裡太吵鬧,實在沒法正常聊天,沒什麼意思他就又跑到舞池裡去蹦躂了。走之前會跟我交代一聲。
那天玩兒到很晚,大概十一點多。其實對他們來說不算晚,但是對我們這幾個服務員來說,肯定是晚了。
我們早上七點半就得過去上班。
陸恆和張一帆分別開車送我回家,張一帆車上拉了三個,陸恆車上拉了兩個。我和收銀妹子坐在後座兒,按照遠近安排,確實是先送收銀妹子要近些。
其實我沒坐過幾次私家車,計程車還算常坐,但這輛車坐著的感覺怎麼就這麼奇怪呢,就感覺特別的寬敞,我就問了,我說:“這車怎麼感覺這麼怪啊?”
陸恆淡淡地吐了兩個字:“林肯。”
當時我瞬間就膨脹了。我也不太清楚林肯有很多種,價格什麼的不一樣,我對林肯的印象,只停留在經常在市政府前的大街上,看到加長林肯在拐彎,那個霸氣拉風。
所以就算不是加長的,肯定也是非常值錢的車,我坐上林肯了,哎呀媽呀,好像我自己的牛逼指數,又高了那麼一點點。
收銀妹子是被送到家門口的,然後車上就只有我和陸恆兩個人,我開始覺得有那麼點緊張。不過此時我並沒有想過,陸恆假如趁著月黑風高孤男寡女,把我強行拉到什麼地方乾點什麼,我就是單純的,滿腦子全是緊張。
但陸恆應該也不算十惡不赦的壞人,他老老實實地送我回家,沿著我告訴他的路。我家那裡其實挺拐的,裡面也沒有路燈,然後路會越走越崎嶇,甚至要爬個石頭階梯。
我就讓他在路邊停下,我自己回去。
他說:“你不用我陪你進去?”
我說:“不用,路我很熟。”
路我當然很熟,那是我自己家可是我說話就是不過腦子的,想到什麼說什麼。他悶悶地“嗯”了一聲,“那好吧,你走吧。”
我就跟他說拜拜,下車以後往前走了幾步,又回頭朝那輛車看了一眼,從外面也看不出林肯的樣子。其實我沒見過林肯,我只見過加長的,我以為沒加長的,應該就是加長的被砍掉腰以後的樣子。
我實在是個很沒出息,也很沒見識的女孩,這必須得承認。
陸恆還停在那裡沒有走,而且故意調轉車頭對著我,開啟車燈幫我照了一段路。但我再走走,車燈的光亮就不夠了,我還是拿出手機來,用山寨機前面的燈照亮。
拐彎的時候,遠遠還能看見那輛車,車頭像一顆星星,亮著。
感覺很微妙,我有點胡思亂想,他為什麼還不走呢,哦,可能是在車裡接電話呢吧。現在是晚上快十二點了,我一個小姑娘走夜路還是得小心些的,但在村兒裡的時候,我們夜路走得很多,還是比較習慣。
只是我膽子小,怕鬼。為了防止自己亂想那些沒用的,我就開始想別的,在心裡一遍遍回味坐在林肯上的感覺,內心又微微地膨脹兩回。
當時我並沒有為自己的虛榮感到羞恥。
到家以後遵照男友大人的旨意,要給他打電話報平安。我聽著小銳態度不大友好,就問他:“你不高興啊?”
他說:“你在酒吧玩兒那麼晚,我能高興麼?”
我說:“那你剛才怎麼不說?”
他說:“我不是怕影響你的心情麼。”
我因為喝了點酒,有點暈乎,於是很有魄力跟他說點甜蜜的話,我笑著說:“小銳你真好。”
我還對著聽筒親了他一下。其實我並不能理解,這種隔著遙遠的距離,只靠聲音的親吻有什麼意義,但是小銳非常喜歡,每次掛電話的時候都要親一下,有時候一下還不夠。
小銳再回來的時候,是幾天以後。我很懶,不喜歡自己行動,一直都沒有去找房子,就把這個光榮而艱鉅的任務,留到他回來和我一起做。
我感覺小銳好像又白了點兒,整天在車裡捂的。我沒幹過他那個活,我並不知道,整天在車上顛著非常的不好受,尤其是腰啊背啊,經常酸酸的,小銳也不跟我抱怨。
他只是會跟我講每次路上的見聞,好玩兒的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我不是個體貼的女朋友,小銳說在外面睡覺,那晚上,又是磨牙的、說夢話的、撓癢癢的,還有摸自己的,我聽著這些就光覺得很好笑很好玩兒,我都沒想過,小銳說的這些,其實側面反映,他每天都睡得很不好。
可他從來不跟我抱怨,也沒考慮到我腦子很笨,需要他的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