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算是一個合格的神官。
不但知識淵博,而且談吐極有風度,是個合格的神棍。
駱飛對宗教一直以來都是抱著敬而遠之的態度,更別提是日本特有的神道了。
對於日本人將所有不能解釋,或者異與常態的東西都稱之為神的行為,駱飛覺得很扯淡。這明顯只有在原始時代,才會有人這麼做吧。
或許是文化差異的緣故吧,即使駱飛現在已經融入到了日本的生活中,但是一旦涉及到這些民族性的東西,他還是掩飾不住自己的冷淡。
而龜田仲夏顯然因為贏了錢,所以變得很興奮,話多了不少。而且和所有的神職人員差不多,這老小子說著說著,就把話題轉到了他自己的本職工作上。
算是替駱飛科普了一遍神道的知識。
神道教簡稱神道,原本是日本的傳統民族宗教,最初以自然崇拜為主,屬於泛靈多神信仰(精靈崇拜),視自然界各種動植物為神祇。神道教起初沒有正式的名稱,一直到公元5至8世紀,佛教經朝鮮傳入日本,漸漸被日本人接受,為了與“佛法”一詞分庭抗禮,創造了“神道”一詞來區分日本固有的神道與外國傳入的佛法。
“神道”一詞最早出現在《日本書紀》,書中記載“天皇信佛法,尊神道”。
“神道”二字雖然在中國漢字中也有,但實際上中國與日本對此詞的概念不同,我們若按字面來解釋神道教,必會被其名稱所誤導。
日本人稱一切神明為kami,漢字傳入日本後,“神”字被用來表示kami。日本人稱皇室﹑氏族的祖先與已逝的偉人英雄之靈魂為kami,亦將認為值得敬拜的山嶽﹑樹木﹑狐狸等動植物與大自然的靈稱為kami。
《古事傳記》一書對kami作了以下的註釋:“凡稱迦微者(kami),從古典中所見的諸神為始,鳥獸草木山海等等,凡不平凡者均稱為迦微。不僅單稱優秀者﹑善良者﹑有功者。凡兇惡者﹑奇怪者﹑極可怕者亦都稱為神。”也就是說:神道教所祭拜的“神”不僅是中國人所謂的神祇,亦包括一些令人駭聞的凶神惡煞。
神道教從日本原始宗教發展而來,最初以自然精靈崇拜和祖先崇拜為主要內容,大體分為神社神道、教派神道和民俗神道三大系統。
神道教信仰多神,號稱有80萬神、800萬神或1500萬神,特別崇拜作為太陽神的皇祖神天照大神。稱日本民族是“天孫民族”,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後裔並且是其在人間的代表,皇統就是神統。祭祀的地方稱神社或神宮,神職人員稱為祠官、祠掌等。
神道教徒不像基督徒有每週的固定禮拜,信徒可在每月一日和十五日或是祭日至神社參拜,也可按照個人需要隨時到神社膜拜,虔誠的神道教徒則每日早晨前往神社敬拜。
新生兒出生後30~100天內需參拜保護神,3﹑5﹑7歲的兒童則於11月15日七五三節參拜神社,感謝神祇保佑之恩,並祈祝兒童能健康成長。
日本人多同時信奉神﹑佛兩教,婚禮多從神道教習俗,而喪殯則多從佛教葬儀。傳統日宅兼有神道神龕與佛教祀位,神道神龕多是供奉保護神與天照大神,佛教祀位則是敬拜祖先亡靈。
嚴格說來,神道教並沒有經典可尋,若要列出具代表性的經典,《古事記》與《日本書紀》兩部古書可勉強稱為神道教經典。
神道教的神觀和基督教的神觀完全不同。神道教是多神教﹐日本人認為有八百萬神(虛指,表示很多),自然界的山川﹑森林﹑太陽﹑火﹑雷﹑動物(如狐﹑蛇)﹑祖先的靈等都成為他們祭祀崇拜的物件﹐因此有山神﹑水神﹑海神﹑田神﹑地神﹑雷神﹑太陽神(如天照大神)等等。
說句糙點的話,要是在古代,別人不敢辦的事情你辦了,而且還是用超出一般人認知的手段辦的(如若血腥暴戾更佳),那麼,你就極有可能成為普通人頂禮膜拜的神。
在日本,凶神、魔神和鬼都是力量的象徵,很受人崇拜。
如果有劍士被人形容好像鬼神一樣,那麼一定是對他相當推崇,認為這個劍士的實力已經超出一般人的範疇。
或許日本人比較矛盾的性格就是因為他們這種原始崇拜發展來的全國性宗教有關,崇拜力量,骨子裡不已欺負弱小為恥。
泡完了溫泉,駱飛跟著龜田老神棍一起躺在池子邊的躺椅上休息,自然有穿著和服的小姑娘過來替他們擦拭身體,送上香茗。
“中野君,和你一起去賭場真是太暢快了,什麼時間有功夫,咱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