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2 / 4)

小說:天遁攻心 作者:西門線上

物。乘人之危撈一把,這可是不道德的行為。此計用在軍事上指的是:當敵方遇到麻煩或危難的時候,就要乘此機會進兵出擊,制服對手。《孫子?始計篇》雲:“亂而取之,”唐朝杜牧解釋孫子此句說,“敵有昏亂,可以乘而取之。”就是講的這個道理。

《國語?吳語?越語下》:“敵害在內,則劫其地;敵害在外,則劫其民;內外交害,敗劫其國。如:越王乘吳國內蟹稻不遺種而謀攻之,後卒乘吳北會諸侯於黃池之際,國內空虛,因而摶之,大獲全勝。”這則按語把“趁火打劫”計具體化了。所謂“火”,即對方的困難、麻煩。敵方的困難不外有兩個方面,即內憂、外患。天災人禍,經濟凋敝,民不聊生,怨聲載道,農民起義,內戰連年,都是內患;外敵入侵,戰事不斷,都是外患。敵方有內憂,就佔它的領土;敵方有外患,就爭奪他的百姓;敵方內憂外患岌岌可危,趕快兼併它。總之,抓住敵方大難臨頭的危急之時,趕快進兵,肯定穩操勝券。《戰國策?燕二》中的著名寓言“鷸蚌相爭,漁翁得利”,也就是“趁火打劫”的形象體現。

此計用在軍事上指的是:當敵方遇到麻煩或危難的時候,就要乘此機會進兵出擊,制服對手。

在現代經商活動中,“趁火打劫”是經營高手慣用之計。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的企業和產品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雙方都希望贏得勝利,千方百計地爭奪利益,以達到預期目的。但此計必須要求自己真正瞭解對手的詳細情況,進行分析,論證,認定對手有求於自己時,就可逼得他接受自己的苛刻條件,趁火打劫,獲得談判成功,從中賺取更大的利潤。

【計名探源】

春秋時期,吳國和越國相互爭霸,戰事頻繁。經過長期戰爭,越國終因不敵吳國,只得俯首稱臣。越王勾踐被扣在吳國,失去行動自由,勾踐立志復國,臥薪嚐膽,表面上對吳王夫差百般逢迎,終於騙得夫差的信任,被放回越國。回國之後,勾踐依然臣服吳國,年年進獻財寶,麻痺夫差,而在國內則採取了一系列富國強兵的措施。幾年後越國實力大大加強。吳王夫差卻被勝利衝昏了頭腦,被勾踐的假象迷惑,不把越國放在眼裡。他驕縱兇殘,拒絕納諫,殺了一代名將忠臣伍子胥,重用奸臣,堵塞言路。生活糜爛奢侈,民窮財盡。公元前473年,吳國顆粒難收,民怨沸騰。越王勾踐趁吳王夫差北上和中原諸侯在黃池會盟的時機,大舉進兵吳國,吳國國內空虛,無力還擊,很快就被越國擊破滅亡。勾踐的勝利,正是乘敵之危,就勢取勝的典型戰例。

而此計的計名出自於明?吳承恩《西遊記》:唐僧在取經的路上,借宿於一座廟中。方丈見到唐僧的袈裟,頓生歹念,假託自己老眼昏花看不清楚,要求借到方丈室晚上細細觀看。方丈為了將袈裟據為己有,密謀於夜晚放起了大火,企圖燒死唐僧等人。孫悟空識破陰謀,用從廣目天王那裡借來的避火罩罩住了唐僧和白馬,然後一口氣將大火吹到那幫貪婪的和尚著火頭上。和尚們引火燒身,自食其果。這場大火驚醒了離此不遠的黑風洞中的妖怪。他與方丈素有交情,一見朋友有難,立即趕來救火。妖怪進入廟中,在方丈室發現一個包袱,裡面透出一道霞光寶氣,開啟一看,竟是一件佛門至寶袈裟,一見此寶,妖怪救火之意頓消,頓時生出趁火打劫念頭。他拿起袈裟駕著黑雲,徑直返回自己的山洞。

【案例典故】

努爾哈赤、皇太極都早有入主中原的打算,只是直到去世都未能如願。順帝即位時,年齡太小,只有七歲,朝廷的權力都集中在攝政王多爾兗身上。多爾兗對中原早就有攻佔之意,想在他手上建立功業,已遂父兄未完成的入主中原的遺願。他時刻虎視眈眈地注視著明朝的一舉一動。

明朝末年,此時明帝國因為小冰河期天氣異常寒冷,災荒頻繁和外敵頻繁入侵在風雨中飄搖。十六歲登基的崇禎竭盡全力,勤儉勤勉,兢兢業業,付出全部的精力與明末龐大無恥的文官集團抗爭,十七年來用盡心力去挽救天下和百姓,最終以身殉社稷。用自己的生命為大明社稷殉葬。他熱愛百姓,在最後關頭分秒必爭的緊急時刻,命令吳三桂進京勤王仍然要他棄地不要棄民。遺書中寫著“勿傷朕百姓一人”,這是他一生對百姓的心聲。

公元1644年,李自成率農民起義軍一舉攻佔京城,建立了大順王朝。可惜農民進京之後,立足未穩.首領們漸漸腐化墮落。明朝名將吳三矽的愛妾陳圓圓也被起義軍將領擄去。吳三桂本是勢利小人,慣於見風使舵。他看到明朝大勢已去,李自成自立為大順皇帝,本想投奔李自成鞏固自己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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