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需要姑娘幫忙掩護兩日。過兩日我聯絡上我的屬下,就會離開,到時姑娘可以跟我一起走,若是不願意,會留下足夠的金銀之物來報答姑娘。”
塗歡差點笑出來,這是使美人計呢?用財用色他想的真周到,她又不會閒著沒事把他賣了,圖什麼呀?
但是看他眼巴巴地看著自己,不答應看來安不了他的心了,只好敷衍地說,“好好好,我先謝謝你了。”
走是不可能的,她還要等著某天落難的王爺來,然後就甩開藍採若跟他王爺呢。任務一日不完成,她就一日不安吶。邊思索著邊往前面走著,完全沒有看到後面陸煥森看著她時意味深長的眼神。
走到寺廟大殿時候,陸煥森那雙漂亮的眼睛一直在塗歡面前閃現,她忽然頓住,“啊”了一聲,她總算知道為什麼看著陸煥森不對勁兒了!
她在上一個任務中也有易容,陸煥森雖然臉色與常人無異,但是依著她的直覺,必然是帶著人皮面具之類的掩護。
她皺眉沉思著,人皮面具這種東西也不是一般人能見的,能用得起的必然是大人物,如果是江湖種人,必然不是她能惹得起的,只有趕緊把他送走,除了麻煩才好。剛踱步到門口,就見到藍採若靜靜地站著。見到塗歡,她的眼睛亮了一下,又略帶矜持地說,“我看你早上不在。”
塗歡恩了一聲,“散步去了。”她也不知道要不要拉開與藍採若的距離,太近了以後見了王爺沒法甩開藍採若,太遠了誰知道王爺是不是就是隻喜歡藍採若那一種啊?倘若只帶了藍採若走,自己留下了,上哪裡哭去?
現在還是隻能跟著藍採若,誰叫她是本書的女主角呢。
到城邊緣領了施粥和窩窩頭後,她把粥給喝了,把窩窩頭揣在了懷裡,瞅個機會背開藍採若回了寺廟。
去井邊打了水,用破碗裝著,走到荒無人煙的寺廟後面。推開破舊的門,陸煥森沒在屋裡。有了第一次的經驗,塗歡也不急,對著屋子喊了一嗓子,“我是阿歡,快出來!”
果然,陸煥森輕飄飄的從上面落了下來,他看上去氣色好多了。塗歡也沒跟他打招呼,這種危險人物還是保持距離的好,從懷中掏出窩窩頭遞給他。
文質彬彬的接過了塗歡手中的破碗以及窩窩頭,雖然只是最簡樸的飯,他的吃相也非常優雅。
食不言寢不語,吃完後,他才對著塗歡慢條斯理地說,“我已經聯絡到我的屬下了,今晚便會離開。姑娘可以跟我走,不再做乞丐,也可以憑著金銀衣食無憂,我會兌現我的許諾。”
陸煥森目光炯炯地看著塗歡,雖然臉上足夠黑,塗歡也不禁感到臉上紅了一下,掩飾地低下頭,她說,“我不能跟你走,我在等一個人。金銀什麼的倒是可以的。”有銀子幹嘛不要,她好餓啊,好想拿銀子吃滿漢全席!
陸煥森不知怎麼,竟然覺著有些微微的失望,掩飾了下情緒,才要對塗歡說些什麼,就聽見門口傳來一個女聲,“好麼,我說你偷偷跑回來是幹嘛,原來你背地裡藏了個男人!還想要跟他走!”
一個身姿筆直的女孩出現在門口,她雖然穿著破舊,但臉上白皙粉嫩,神情倨傲冷然,一看便是乞丐中的公主,流氓中的白蓮花。
陸煥森也不知怎麼,竟然就那麼看著藍採若不說話。兩人視線交匯,藍採若看著他那雙漂亮的眼睛,就那麼悄悄紅了臉。
塗歡驚悚了,這是標準的情人見面的情況啊。難道陸煥森是這部書中她所不知道的哪個男配?女主光環如此強大?這可不行,她要跟著藍採若等男主的,可不能讓藍採若被陸煥森拐走。
於是非常利索的上前一拉藍採若,湊到她耳朵邊說話。藍採若本來表情抗拒,帶著委屈說,“要走也要帶著我啊,我們一起走。”說著偷偷瞄了一眼陸煥森。
塗歡一咬牙,低聲說,“他是個江洋大盜,逼迫著我給他送飯,要是咱倆跟著走了,哪裡會有命在!”
藍採若捂住張大的嘴,驚悚地問,“當真?”
塗歡用力點頭,結果藍採若立馬拉著她,對著陸煥森勉強地笑笑,非常迅捷的告辭而去。
陸煥森聽力非常好,聽的嘴角直抽抽。看兩人避之不及的樣子,啞然失笑。
待兩人離去,陸煥森見到地面上落下一枚半截的玉佩,用紅繩穿著,他微微俯身,將這枚玉佩撿了起來,握在了手心。
當晚,塗歡再來時候,已經沒有人了,桌面上只有一個包裹,裡面放滿了金銀。
過了兩日,在塗歡和藍採若為了不引人注意,照樣領完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