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律的漏洞,拜託你,幫我想想辦法吧!”
律師看著她,這小姑娘不過才16歲而已,神情雖然鎮靜,但看上去還帶著學生氣,難道她真的想上法院去和人打官司嗎?當今社會雖然法律意識已經很普及了,但中國人傳統的厭訴心理他還是比較瞭解的。
律師思考了一陣,說:“如果你有工作,或許還是可以的。還好你已經滿16歲了,在法律上有這樣的規定: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方子君不懂。
“這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說通俗一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一般就是指成年人。如果你滿了16歲,有收入能養活自己,法律上可以視你為成年人的。一旦你被視為成年人,在認定你的監護能力上就不會有太大問題了,你做你弟弟的監護人也就順理成章了。”
方子君感覺突然有了希望,就急忙說:“那我去找份工作,我有設計才能,我能找到工作的。”
律師嘆口氣,說道:“說真的,這是下策,我的建議還是讓你的母親出面,你總不能為了做監護人,連學業都不顧了吧?”
事後,方子君和忻雅蘭提起這件事,忻雅蘭直接就拒絕了,她堅決不同意方子君休學。方子君也不管她,她是鐵了心要當監護人的,於是就直接不去上學了,找尹世紳要了一份工作,開始上班。
直到學校通知忻雅蘭,方子君再這樣下去,學校是有權把她開除的,忻雅蘭這才妥協,找到了方子君,說她本人願意出面去爭取方雲輝的監護權,讓方子君還是回去上學。
方子君看她態度緩和了很多,就試著和她好好地懇談了一番。
方子君說:“這件事,其實我心裡是有計較的,讓你去當方雲輝的監護人,我知道你是不會願意的。其實,我也知道,如果我誠心地懇求你,最後你一定還是會讓步的,但我不想這樣為難你。我知道爸爸當年對你的傷害,我至今都還記得當年你抱著我哭的情形。”
忻雅蘭聽方子君這麼說,眼眶都有些紅了。
方子君接著說:“我相信法院也會考慮我們家的一些實際情況的,你當監護人的勝算,我想也不會太大的,畢竟你會離婚的原因就是因為方雲輝。再退一步講,如果法院願意把監護權判給你,難道讓方雲輝和我就這樣一起住在肖家嗎?這樣重組的家庭本就夠為難的了,我不想再給你添這個麻煩,我和方雲輝夾在中間也不會好過的。”
忻雅蘭知道方子君住在肖家並不開心,明山和若水對她有排斥,她自己在中間有時也很為難,她的一些做法,可能已經傷害到方子君了。
忻雅蘭問方子君:“你怪媽媽嗎?自從和你父親離婚以後,我就沒好好地照顧過你。”忻雅蘭語氣十分傷感,弄得方子君心裡酸酸的。
方子君搖搖頭,“我知道你有了新的家庭,你得過屬於你的新生活,不要再讓以前的事絆著你了。子女總有一天是會離開父母的,現在我也已經長大了,我有我自己的想法,我也有能力獨立,我向你保證,我會照顧好自己,也會照顧好雲輝。”
後來,忻雅蘭還是無奈地帶著方子君,去學校辦了休學手續。她直覺對不起這個女兒,如今她要選擇自己要過的生活方式,那麼她也只能成全她。
所有一切都準備妥當後,方子君就在律師的指導下,開始準備官司的事情。這個案件與一般的案件不同,方子君不是原告,而是作為申請人向法院申請要求變更監護關係。變更監護關係,是按特別程式審理的,審理期限是一個月,且是一審終審,不能上訴。
所以這個案件進行得很快,撤銷辛秦的監護權資格,這對法院來說是沒有太大問題的,方雲輝身上有被毆打的傷情,還挺嚴重的,他後來在街上流浪,也沒有得到很好的治療,方子君帶他回肖家後,發現他身上的一些傷都化膿了,就立刻把他送去了醫院,醫院的診斷證明和住院病歷都是最為有利的證據。
法院主要是在確定方子君的監護能力上考慮得比較慎重,方子君向法院提交了自己與尹氏簽訂的勞動合同,還有她憑自己的設計才能取得的一些大賽的獎項證書,對這些證據,法官都予以了認真的審查。法庭最後還將方雲輝本人叫了來,詢問了他本人的意見,問他是否願意讓方子君做他的監護人,方雲輝當時看了方子君良久,然後點頭說——願意。
第三十五章 寬容
法院最終判決變更方雲輝的監護人為方子君。
方子君取